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9.22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准考证查询【字 号】宁政办[2011]208号
【施行日期】2011.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政办〔2011〕2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宁德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公务员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市公务员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职责划给市教育局。
  (四)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人事人才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人才储备工作。
乐陵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负责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数的管理。
  (三)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国内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贯彻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考生服务平台
  (五)负责人才流动和引进工作。贯彻实施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指导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宁工作,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六)负责引进海外智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引进海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及其专项经费;承担全市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七)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指导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奖励表彰惩戒规定,承担以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三支一扶有编制吗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务员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XXX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工作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市人事人才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员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领导职务调任的审核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依法处理人事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目一仿真考试10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