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第三节工龄政策
一、关于工龄及工龄计算的基本政策规定
1.临时工的工龄计算。根据(64)中劳薪字第344号《劳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博士、硕士生的工龄计算。
(1)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硕连读,直博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前两年不计算工龄,从第三年开始计算工龄。在职攻读博士的人员确定工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2)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即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计算工龄。
三支一扶有编制吗
(3)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3.大中专毕业生的工龄计算。根据新人社发[2009]59号《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工龄计算
2022考研报名入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1)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后又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国有企业自行聘用或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无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又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办法执行。
二建查询系统个人版
(2)委托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保存人事档案并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经所委托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证明的,其档案委托代管期间计算工龄;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满三年后,仍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根据规定将保留的人事关系和档案转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部保管,并继续保留身份的,经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可连续计算工龄。
(3)乡(镇)、区(街)自行聘用无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
生就业指导机构管理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后,经所委托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证明的,在乡(镇)、区(街)就业时间计算工龄。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算工龄。
(5)参加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即“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6)招聘到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和农技部门(含畜牧)的大中专毕业生,下派到乡镇(场)工作(5%人才储备编制)的,工作期满并被招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其在乡镇(场)工作期间计算工龄。
(7)招聘到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习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8)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见习期期间计算工龄。
(9)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其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濮阳市事业单位招聘2022
(10)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录为公务员或聘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
4、复员转业安置人员的工龄计算。
(1)根据(56)国议习字第15号《国务院关于服兵役取得军龄的人员专业后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决议》规定,依照兵役法取得军龄的人员,复原转业后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他们的军龄应当计算为工作年限或工龄。
(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取一次性复员费的军队干部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规定,①领取一次性复员费的军队复员干部重新就业后可享受所在单位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有关待遇。②重新就业的军队复员干部,其在部队的军龄可计算为本单位的连续工龄,已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其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5、下乡插队知青的工龄计算。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劳动厅关于下乡插队知青上学期间及一九六六届至一九六八届延期分配的高校毕业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新人福字【1994】176号)规定:(1)期间的下乡插队知青,在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中)等院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下乡插队知青的范围,按照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新劳人就字(1985)2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掌握。
法考报名条件放宽地区(2)一九六六届至一九六八届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由于原因延期分配的,分别从学制规定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 4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待业知青的工龄计算。
根据劳薪字(81)103号《自治区劳动局关于城镇合作社(组)人员招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后的工龄计算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参加城镇合作社(组)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但城镇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小集体企业、街道企业、五七家属企业职工中符合招工对象的人员,被招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后,1979年10月23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招工后其工龄应从1979年10月23日起计算。
但下列情况应分别计算:(1)由于合作社(组)停产六个月以上时,从停产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恢复生产后,前后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2)本人有病(须持有医院证明)连续请假六个月以上或在十二个月以内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时,从第七个月起其病假时间不计算工龄。(3)本人因事经组织批准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
超过三个月时,从第四个月停止计算工龄,假满后继续工作的,其前后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4)从一个合作社(组)经组织批准转到另一个合作社(组)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如有中断,其中断时间应当扣除。(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合作社(组)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人员,其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工作年限计算。《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