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
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 [2010]11 号)文件精神,加强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
教育,引导、激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
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正式
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    9 月份进行。毕业
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以研究生毕业鉴定代替。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
工作的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全面发展、德
育为先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第六条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
评。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学习成绩、科研成果
等内容。
(二)发展性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参加学术活动、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
服务、文体活动、班级活动等各种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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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测评计分办法。
第一部分:组织评议。
(一)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之间根据日常政治思想表现、学习
科研成绩、文体活动参与、班级工作贡献等进行民主投票评议。得票数前    20%
者计 15 合肥最新消息今天分, 20-50% 者计 10 分, 50% 以后者计 5 分。
(二)学院评议。学院组成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主要研究生干部为成员
的评议小组,根据研究生日常政治思想表现、学习科研成绩、文体活动参与、班
级工作贡献等进行集中评议打分,上限为    10 分。
(三)导师评议。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日常思想表现、学习科研
成绩等情况对研究生进行评议打分,上限为    10 分。
第二部分:学习科研表现。
(四)学习成绩:以当年度所有考试科目的学分绩点计算,    每门科目成绩与
学分的加权平均成绩。
(五)科研成果:
1、论文:发表《中国社会科学》一篇计    100 分,《经济研究》 80 分,其他院
权威科研论文每篇    60 分,校权威  50 分,普通  C 30 分, C 刊扩展版、集刊
10 分,其他正式刊物    5 分。山东大学校报、 研工部《研究生学志》、院刊《基石》、
学院金秋论文等每篇    3 分。仅限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    SCI SSCI 收录
期刊以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等同于院权威核心期刊。    英文期刊参照《山东大学
经济学院国际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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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仅给署名前三位的研究生
2009年考研英语一真题及答案
计分。计分权重如下表。
署名顺序
一作
二作
三作
独立
100%
两人合作(导师合作)
100%
100%
两人合作(非导师合作)
100%
内蒙古招聘信息
50%
三人合作(导师第一合作)
100%
50%
三人合作(导师第二合作)
100%
50%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三人合作(导师第三合作)
100%
50%
三人合作(非导师合作)
70%
40%
20%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2、专著、编著:专著为    20 分,编著  10 万字以上 5 分, 5-10 万字 3 分,十大最烂专业 5
万字及以下 2 分。
第三部分:发展性素质部分。
(六)学术活动。凭会议论文出国开展学术交流一次计    10 分、参加国内各
学科学术会议一次计    5 分,参加校内海右、 稷下风研究生论坛并作为主讲人一次
3 分。以上活动的参加情况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参加学院组织的高级经济学讲座、产经论坛、金融学论坛、国贸论坛、税务
讲坛、国际商务精品讲座、保险论坛等院级学术活动一次计    0.5 分,每学期计分
上限 10 分。本项以《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记录册》    写实记录为准。
(七)创新竞赛。国家、省、校、院举办的各类正式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英
语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电子大赛、挑战杯、创业大赛)    ,基础分分别为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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