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眼视光)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为⼴告
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
本⽂转⾃:眼视光
⾃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考试时间是4⽉9、10、16、17。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
眼视光技师职称考试来了!要考什么内容呢?
2021年中国卫生人才网卫⽣专业技术资格(眼视光)考试⽹上报名系统考⽣注册须知
国家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增设眼视光技术(中初级)| 国家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论证会、专家⼯作委员会成功召开
关于2022年度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考办发【2021】2号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笔试缴费>202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2022年度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9、10、16、17⽇举⾏。为保证考试顺利进⾏,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江苏人事考试信息网
⼀、凡符合《⼈⼒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专业技术⼈员职称制度改⾰的指导意见》(⼈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作领导⼩组关于全⾯落实进⼀步保护关⼼爱护医务⼈员若⼲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专业技术⼈员职称⼯作的通知》(⼈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线医务⼈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级职称可以提前⼀年申报参加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线医务⼈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线贯彻落实保护关⼼爱护医务⼈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员,原则上只享受⼀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期和从事本专业⼯作年限均截⾄2021年12⽉31⽇。报名
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健康⾏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并⼊公共卫⽣专业、计划⽣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育、职业卫⽣(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对未列⼊⽬录的专业,仍由各地⼈⼒资源社会保障、卫⽣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以及392专业的⼈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作时间须满2年。
2020国家医学考试网入口六、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成绩实⾏两年为⼀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
年度内通过同⼀专业4个科⽬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考试时须使⽤原档案号。
⼋、考试报名全国统⼀采⽤考⽣⽹上报名⽅式,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统⼀使⽤《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考⽣的确认和资格审核。相关考务⼯作安排由⼈才中⼼另⾏通知。
九、各地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员参加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作。
⼗、为保证各地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作的协调和平衡,各省、⾃治区、直辖市卫⽣健康部门可会同⼈⼒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国家公布的2021年度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该年度聘任卫⽣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国家卫⽣健康委、⼈⼒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考试⼯作⼈员的⾝体健康和⽣命安全。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责任⼈的要求,强化对考试⼯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保密⼯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加强沟通协调,严肃考风考纪,积极争取公安、电⼒、⽆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持和配合;密切关注考试舆情,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以⼈为本,做好考⽣服务,确保考试各项⼯作顺利进⾏。
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