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深化领导干部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务员报名专业分类目录【制定机关】中国社会科学院
【公布日期】2001.05.10
【文 号】科发党字[200l]32号
【施行日期】2001.05.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中共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
  全面推进阶段深化领导干部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科发党字[2001]32号)
  院属各单位:
  为深化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以及中组部关于干部制度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我院在继续贯彻《关于印发<1999-2003年中国科学院院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科发党字〔1998〕097号)的基础上,将以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干部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制度改革,现将三个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教育局负责解释。以往院发文件与此不一致者,均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所(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强所(局)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3.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00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所(局)级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1.扩大民主,注重众公认
  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民主和众参与程度。领导班子换届,可在有条件
的单位试行召开全所在职职工大会,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的作法,以更加广泛地体现民意,并试行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适度公开。凡是多数众不赞成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
  2.引入竞争,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力度。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领导岗位的需求,面向院内外、包括海外遴选干部,扩大选人视野,探索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公开选拔方式,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
  3.动态调整,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进一步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领导班子要制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年度工作目标,建立考核和述职报告制度。结合领导班子届中考核、换届考核以及日常干部监督等形式,对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明显不能胜任现职,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工作不负责任、给事业造成损失等五种情形之一者,均应认定为不称职。
  此外,因工作政绩平平、工作能力较差、健康状况不良等不适应现任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也应及时调整。
  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为扩大民主,避免用人失误,体现众公认原则和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听取意见等程序后,将拟选任或调整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公布,广泛听取众反映后,再决定是否任用。任前公示制的要求是:
  公示对象:拟提任或调整的所(局)级领导干部。
  公示范围:拟任干部所在工作单位或拟交流任职干部原工作单和现工作单位。
  公示内容:拟任干部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党派及加入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专业、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工作简历;组织人事部门、通信地址;对受理意见的要求。
研究生分数线2023
  公示方式和时间:
  公式时机,应在考核方案形成后,报院党组会讨论之前或院党组讨论之后进行,由人事教育局、各分院党组通过在公示范围内发布公告的方式实施。公示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7-10天。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①受理范围:被公示者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②对反映问题者的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有可查性和调查线索;署真实姓名及;匿名反映如无翔实材料者不予受理;对借机恶意进行人身攻击者,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核查和复议:人事教育局、各分院党组在公示期限之后,汇总所众反映的问题,根据其类别,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进行调查,核清事实。并对查明重要问题的事实与结论提交考核组或院党组会复议(视公示环节而定),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决定处理意见。
广州公务员面试培训班>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时间2020
  公示结果及处理:
  ①所反映问题不存在,予以任用。
  ②属一般性缺点、不足,应予以任用,并督促改正。
  ③有问题反映,一时查无实据的,可先行任命,待查清事实后再进行处理。
  ④确有问题且事实清楚的,取消拟任人选的任用资格。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院属各单位及院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工作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2
关于加强所(局)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快速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16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所(局)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按照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
  2.着眼于整个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锻炼,促进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为全面推进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交流的形式和对象
  干部交流包括多岗位锻炼干部的培养性交流、任职期满的常规性交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调整性交流,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必要交流。
  (一)主要形式:
  1.横向交流,院内所际(包括不同地区)间干部交流。
  2.纵向交流,院、分院机关与研究所间干部交流。
  3.轮岗交流,同一单位、同一职级不同领导岗位间的轮换。
  4.内外交流,院内外所(局)级领导干部的相互交流。
  5.关键岗位定期交流,长期主管人、财、物的各级人员定期交流。
  (二)交流对象:
  1.具有发展潜力,有必要进行轮岗锻炼、特别是党政交叉任职的优秀年轻领导干部。
  2.同一单位、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满8年(未达退休年龄)的所(局)级党政领导干部。
  3.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而需要调整的所(局)级领导干部。
  4.按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需调整工作岗位的所(局)级干部。
  5.在培养过程中和拟提拔使用前进行必要的多岗位、多台阶锻炼的所(局)、院级后备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
  6.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
  三、干部交流的组织实施
  (一)干部交流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整体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形成制度,
由人事教育局、各分院党组分级落实。
  (二)干部交流工作应充分利用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考核或干部离任、调动时领导职位空缺等时机进行;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三)工作程序:
  1.院人事(组织)部门根据全院干部队伍情况、各分院党组结合本地区干部队伍情况制定干部交流计划,拟定干部交流方案。原则上每年交流干部的比例占全院所(局)级领导干部总数的5%左右。
  2.征得有关院领导同意后,由人事(组织)部门、分院党组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3.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4.在干部调动之前,院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分院党组领导应与交流干部谈话,做好工作。成人自考药学专业
  5.需要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交流干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6.按照规定,需作离任审计的,应当先进行审计。
  7.人事(组织)部门,督促交流干部按时到岗到位。
  四、干部交流的纪律
  1.对人事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经过充分酝酿、郑重作出的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任何单位和部门都必须坚决执行,干部本人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