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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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4.07
【字 号】吉政办发〔2021〕17号
国家公务员局国考招录专题【施行日期】2021.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级成绩准考证号查询入口∙【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1〕17号
2021年12月英语四级成绩公布时间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7日
 
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推动落实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内容全面优化提升,加快打造“体制顺、机制活、政策好、审批少、手续简、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良好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最佳改革实践,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全面提升企业从设立到经营便利度
  1.推动企业开办迈进“1”时代。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员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开办时间全面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全部手续线下“一窗领取”。
  2.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鼓励各地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免费服务,企业刻制公章费用由政府支付,税务部门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数字证书Ukey,落实好员工社保登记政策,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员工社保卡。根据申请人要求,免费邮寄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2021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全免费办理。
  3.推动企业“无纸化”经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凡出示电子营业执照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推广电子印章在法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在新领域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4.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强化税务、社保、商务、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省“开办企业”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市场监管厅牵头)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提升
  5.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全流程线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全省各地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项目外,均应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
上审批。推进工程审批主线事项全面应用电子证照。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监督人员按企业预约时间到场等要求,除续办和装修等特殊项目外均应通过系统进行联合验收。大力推行“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综合测绘、成果共享”。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项目外,应当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开展协同服务,策划项目生成,出具“一单五清”告知单。优化线下领办代办服务,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
  6.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实行“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过程中一次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一站式办理竣工验收”,低风险工业类项目全流程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审批,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7个工作日以内,办事环节压减到2个,办事成本和材料进一步减少。
  7.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水平。加强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管理。
  (省“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
  三、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体系
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8.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整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釆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
  9.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在线开展釆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功能。依托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的电子商城,推进电子化采购至县级,实现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省域内相对统一。
  10.持续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响应)保证金的约定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并严格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
  11.保障公平竞争。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拟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采用多种方式听取市场主体等意见。制定《吉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化程度。执行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依法
及时处理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事宜。
  (省“政府采购”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财政厅牵头)
  四、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和市场开放度
  12.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明确的招标公告、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投标文件澄清、围标串标行为识别、中标公示、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标后管理等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招投标过程管理。大力整治与国家要求相悖的、过多过滥提供资质证明等招标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充分投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3.提高招标投标电子化水平。积极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建设标准化、电子化、一体化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动电子招投标统一身份认证、市场主体信息库和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及时获取工程项目信息和审批核准信息。形成覆盖全省的招标投标交易“一张网”。
  14.加强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招投标问题
线索反映渠道,提升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甄别和发现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处理违规问题,及时发布监管信息。排查、清理、纠正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2021事业单位招聘
  (省“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
  五、持续优化办电服务,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5.优化办电服务。完善“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全面实行“1+N”客户经理制、“网格化”供电服务等机制。2021年在长春地区小微企业实现“三零”服务基础上,扩展至吉林地区和其他7个市(州)市区范围,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高压用户接电省时、省力、省钱服务,办电环节压减为4个,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供电企业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
  16.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强电网建设,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市政规划。将重大项目用电需求纳入电网建设规划,提前开展电网骨干网架建设,确保重大项目稳定供电。加强配电网基础建设,提升配网转供电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持续优化停电作业,推广不停电作业,减少客户“停电感知”。
  17.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低压、1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工程接入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按国家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
  (省“获得电力”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省能源局牵头)
  六、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服务,提升水气要素保障能力
  18.简化水气报装手续。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办事环节压减至2个。压缩用水用气办理时限,除设计、施工及道路占掘手续外,报装即时办理。2021年底前,将供水新增、扩容改装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供气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19.优化报装流程。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前置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现场答疑、确认条件等举措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推行“掌上营业厅”,实现线上业务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