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2.28
【字 号】吉政发〔2017〕6号
【施行日期】2017.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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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7〕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共享、高效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省级统筹、协同推进、高效便民、开放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深入推进吉林政务服
招聘代课老师务“一张网”建设,实现数据开放共享,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让企业和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实现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省、市、县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全覆盖。
  2020年底前,建成全省统筹、部门协同、服务联动、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精准化、便捷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众满意度和政府效能,让企业和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平高效。
  三、任务措施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在编制、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部门行政职
权和职责中服务事项的规范化工作,编制直接面向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统一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包含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详细办事指南。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通辽市人事考试网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运用互联网思维简化、优化、固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众办事成本。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众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进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
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逐步通过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实现网上服务的事项,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也要在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4.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构建全省一体化服务体系。逐步探索互联网、物联网、广电网、通讯网等“多网合一”的综合网上服务。引入邮政物流、宣传媒体、通信平台等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咨询解答、在线支付、音视频推送、无障碍信息交流等多样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客户端、短信平台、平台、自助终端、、广播电视等服务渠道延伸,把服务送到公众
身边、眼前、手上。(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5.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要在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公开发布,让众看得懂、知道怎么办。同时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审查细则、办理结果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公开信息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各地、各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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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全省政务云为支撑,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综合运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信息技术,深入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构建集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等各类政务服务于一体的吉林政务服务“一张
网”,并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企业和众寻求服务的统一入口,同时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整合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所有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融入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政务信息资源高度融合和高效使用,加强平台间、系统间对接联动,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加强集约化建设,原则上各地、各部门不另新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延伸,为企业和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服务渠道。建立健全网上效能监察,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预警纠错和投诉处理。(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2.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等监管,推行阳光审批。(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
〔州〕、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