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卷(1-4全)
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
  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成绩  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
  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
  答案:B
  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
  A.类比法律推理  B.归纳法律推理  C.演绎法律推理  D.设证法律推理
  答案:C
  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其一般形式为:
  A事物有a、b、c、d属性  B事物有a、b、c属性  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
  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  待解释现象C深圳中考成绩查询时间
  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  如果H,则C  因此,H    所以H
  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所以法官所用的是演绎推理。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
  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
  答案:C
  解析: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选项C是法律规范,因此,C项说法错误。
  4.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成为可能,产生了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器官进行处理的权利。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起草的《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个人可以捐献他的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前未作出捐献表示,他的近亲可以如此做”:“如果个人已经作出这种捐献表示的,不能被亲属取消。”之后,美国所有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采取了这个法令。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科技进步对法律制度的变迁有较大的影响  B.人权必须法律化才能获得更大程度的保障
  C.人权归根结底来源于国家的承认      D.器官捐献是一种自由处分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答案:C
  解析: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要么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要么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险而无法救济。《统一组织捐献法》先是规定了捐献自己身体的器官是人的权利,这就是器官捐献“权”受到了法律的确认,同时,法了是人权的体现与保障。所以C项说法错误,应选。
  5.《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这个条文,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条规定不属于法律原则       B.该条规定属于法律规则中的授权性规则
  C.该条规定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指引作用
  D.审理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员可以该条规定判断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合法还是违法、有效还是无效,就此而言,该条规定具有评价作用
  答案:B公务员岗位专业目录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因此,A项说法正确。该条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而非受权限性规则,因此,B项说法错误。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是指,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题干中给出的规定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指引作用。因此,C项说法正确。法律规范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
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作用,因此,D项说法正确。所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6.甲与乙因琐事发生口角,甲冲动之下将乙打死。公安机关将甲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时,甲因病而亡。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公安机关是基于下列哪一种原因撤销案件的?
  A.法律行为  B.违法行为  C.事实构成  D.自然事件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属于事件。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本题中甲因病而亡属于事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7.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
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若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则这种处理违背了下列哪一项法的效力原则?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法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本题中某居民是在1998年存入的5年期储蓄,而“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因此,该题考查的是法律的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8.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答案:C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可见《大清新刑律》并不是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该刑律公布后并没有真正施行。《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罚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诸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所以ABD三项是正确的,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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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南宋时,富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丙没有继承权
  B.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乙没有继承权
  C.乙享有1/4财产的继承权,丙享有3/4财产的继承权
  D.乙、丙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南宋法律对绝户财产继承的规定。根据南宋法律的规定,对于无男子承继的家庭,确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所以在有继子和
在室女的情况下,作为继子的乙有1/4的财产继承权,而作为在室女的丙有3/4的财产继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0.关于罗马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元前450年以前,成文法律是罗马法的一个主要渊源
  B.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罗马法的规定不完备
  C.罗马法上的人格仅由自由权和市民权构成
  D.评论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为人们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答案:D
  解析:在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是习惯法,而不是成文法。到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中的前“十表”才颁布,那时才正式出现了成文法,所以不能认为成文法是主要渊源。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罗马法中,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于法定继承。早期采用的是“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比较完备的规定。因此,B项说法错误。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因此,C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