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西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申报评审条件
总结:⼴西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申报评审条件
总结:⼴西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申报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员,在经过⼀定⼯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并且经过
太原市招生考试中心⼀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能⼒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
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级职称资格。
⼴西卫⽣⾼级职称考试的成绩已出,笔试通过仅仅是完成⾼级职称申报的第⼀步,离评审通过的距离还很远,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如⽕如荼的准备
着,今年有空写上⼀些⼴西壮族⾃治区卫⽣⾼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的申报经
验,不管这次考试通过没通过的,我想本⽂都能为您提供⼀些参考作⽤。
我主要总结三个⽅⾯内容:⼀、考试注意点⼆、个⼈申报经验。三、⼴西壮族⾃治区卫⽣厅发布的晋升
农村信用社客服热线95599⾼级职称的⽂件,
⼀、考试复习要点:
1.⼤纲很重要,围绕⼤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较⼴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
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
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
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认为出题⼈
想难住⼤家采取的极端⾏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
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能做的就是⽤合适的⽅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
是⽬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书
⼤家临床⼯作都很忙,⽩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定有⼀个考试⼤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
试⼤纲和上⼀年度的考试⼤纲做⼀个对⽐,新增内容⼗有⼋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
害怕超纲考题,其实⼀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
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书,个⼈认为本科课本,外加⼈民卫⽣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考⽣⼀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够通过⾼级考试,⽽对于市⾯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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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历年真题
⼤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向有个宏观的认识,⽽且⾼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
⼆、申报经验,重要!
三⼴西壮族⾃治区卫⽣系列副⾼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平的论⽂和著作;学术技术⽔平较⾼,有指导和培养下⼀级卫⽣技术⼈员的能⼒;较熟练运⽤⼀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条适⽤范围
山东省公务员2023年考试公告适⽤于从事医疗卫⽣⼯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技术⼈员。
第⼆条思想政治条件
深圳考试院试院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申报: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成果等申报材料等严重违纪⾏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三、发⽣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
⼀、获博⼠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作2年以上;获硕⼠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作4年以上;获⼤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
专业技术⼯作5年以上;获⼤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作7 年以上。
⼆、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作尚⽆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学位,从事专业技术⼯作2年以上;获得硕⼠学位,从事专业技术⼯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班毕业或双学⼠学位,从事专业技术⼯作9年以上;⼤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作11 年以上;⼤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作15 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治区职称改⾰⼯作领导⼩组制定的要求。(⼀份B级或A级的合格证书)
⼆、免试条件按⾃治区职称改⾰⼯作领导⼩组的规定执⾏。
第五条计算机应⽤能⼒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员计算机应⽤能⼒考试,达到⾃治区职称改⾰⼯作领导⼩组规定的成绩模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免试条件按⾃治区职称改⾰⼯作领导⼩组的规定执⾏。
第六条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考试条件
⼀、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护⼠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参加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后获得的2年有效合格证书);免试⼈员范围按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考试规定执⾏。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业及政府⼈⼒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条专业技术⼯作经历(能⼒)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每年从事专业技术⼯作40周以上。在管理⼯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作。
三、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
四、每年对下⼀级卫⽣技术⼈员进⾏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五、开展基层卫⽣技术服务⼯作卫⽣系统内的卫⽣技术⼈员,原则上应按规定到县或乡(镇)
卫⽣机构开展卫⽣技术服务⼯作。申报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机构服务累计6个⽉以上;申报其它副⾼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机构服务累计3个⽉以上(提交《⼴西卫⽣技术⼈员到农村基层⼯作考核卡》),具体按有关规定执⾏。
总结:⼴西护理学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申报评审条件
第九条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副⾼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以下病案或技术⼯作报告:
⼀、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须提交本⼈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专业技术⽔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作⽽⽆法提供病案的申报⼈员:须提交本⼈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专业技术⽔平和业绩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内,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等,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其他专业:须提交本⼈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专业技术⽔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技术⼯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第⼗条论⽂、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作者⾝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期刊(公开发⾏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电总局⽹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章和论⽂摘要等),综述 1 篇(可不发表)。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位申报副⾼级职务资格,论⽂可在医学类专业期刊的增刊发表。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质量进⾏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
对于论⽂⽔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条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基本条件
(三)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外语、计算机应⽤能⼒、专业能⼒考试、继续教育、⼯作业
绩等符合规定条件,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两项:
(⼀)获得市(厅)级授予的专家称号;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等奖以上者。
第⼗⼆条附则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副⾼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送评,否则,各级⼈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本条件⾃下发之⽇起执⾏,此前与本条件不⼀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治区职改办、⾃治区卫⽣厅职改办按职责分⼯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附录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能⼒、专业能⼒考试、继续教育和⼯作经历、业绩成果、论⽂(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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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论⽂:指在医学及相关专业公开发⾏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章,全⽂⼀般不少于2
000 字。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章和论⽂摘要等。通讯作者论⽂不能作为代表作。
四、奖项等次主要完成⼈排名
(⼀)省(部)级科技成果⼀等奖:前9 名;⼆等奖:前7 名;三等奖:前 5 名。
(⼆)市(厅)级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等奖:前 5 名;⼆等奖:前 3 名。
五、继续教育学分条件
(⼀)指任现职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I 类学分25 分、Ⅱ类学分50 分以上学分(I 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注意:每篇论⽂可获6分Ⅱ类学分
(⼆)具备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要有证明或证书等)
附件1
2014年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
专业编码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名称
001 ⼼⾎管内科036 核医学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002 呼吸内科037 超声医学071 中医内科
003 消化内科038 康复医学072 中医外科
004 肾内科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073 中医妇科
005 神经内科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074 中医⼉科
006 内分泌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075 中医眼科
007 ⾎液病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液076 中医⾻伤科
008 传染病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物077 针灸科
009 风湿病044 临床营养078 中医⽿⿐喉科
011 普通外科045 医院药学079 中医⽪肤科
012 ⾻外科046 临床药学080 中医肛肠科
013 胸⼼外科047 护理学081 推拿科
014 神经外科048 内科护理082 中药学
015 泌尿外科049 外科护理083 职业卫⽣
016 烧伤外科050 妇产科护理084 环境卫⽣
017 整形外科051 ⼉科护理085 营养与⾷品卫⽣018 ⼩⼉外科052 病理学技术086 学校卫⽣与⼉少卫⽣019 妇产科053 放射医学技术087 放射卫⽣
020 ⼩⼉内科054 超声医学技术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21 ⼝腔医学055 核医学技术089 慢性⾮传染性疾病控制
022 ⼝腔内科056 康复医学技术090 寄⽣⾍病控制
023 ⼝腔颌⾯外科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24 ⼝腔修复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092 卫⽣毒理025 ⼝腔正畸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093 妇⼥保健026 眼科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液技术094 ⼉童保健
027 ⽿⿐喉(头颈外科)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物技
095 微⽣物检验技术
028 ⽪肤与性病062 卫⽣管理096 理化检验技术029 肿瘤内科063 普通内科097 病媒⽣物控制技术030 肿瘤外科064 结核病098病案信息技术031 放射肿瘤学065 ⽼年医学099 ⼝腔医学技术032 急诊医
学066 职业病100 医学⼯程
033 ⿇醉学067 计划⽣育103 地⽅病控制
034 病理学068 精神病108 消毒技术
035 放射医学069 全科医学109 输⾎技术
110 药物分析
111 ⼼电图技术
112 脑电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