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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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智汇龙乡计划”加快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西发〔2018〕3号)
2、《西峡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及补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2018〕90号)
申请条件
1.企业从县外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科技研发且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年薪20万元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经评审认定后,可参照享受个人补贴和企业补贴。
办理材料
1.《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补贴申请表(个人版、企业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每年4月、10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补贴标准
(一)符合条件引进的A类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发放安家补贴和工作补贴,并由用才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室,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或给与工作用车购置一次性补助。
(二)符合条件引进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40万元的安家补助,提供不少于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3万元的岗位津贴、交通补助,用才单位提供配套的实验室、办公室。
(三)符合条件引进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1万元的岗位津贴、交通补助,用才单位提供配套的实验室、办公室。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配偶关系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优先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对以顾问指导、技术入股、短期兼职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20%给予人才补贴,最高20万元,单个企业所引人才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
发放办法山东事业单位成绩查询2022入口
(一)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安家补助按照引进时的标准,A类一次性计发,每人只享受一次;B类、C类首次拨付安家补贴金额的50%,其余部分在合同期内,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分期拨付。
(二)岗位津贴、交通补助发放办法
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的岗位津贴、交通补助,按照引进时的标准在合同期内按年度发放。
(三)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
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类、B类、C类)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引进时的标准一次性计发。
西峡县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梧州招聘网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办理依据
1. 《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智汇龙乡计划”加快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西发〔2018〕3号)
2.《西峡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及补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2018〕90号)
申请条件
一.从县外引进:1.有明确的柔性引进人才对象、工作任务或项目、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协议应明确在宛服务次数(时间)。其中,以项目为依托且有明确工作任务或目标的,在宛服务次数(时间)要求可酌情放宽。
二.外建研发机构引进:1.服务企业为西峡县高新技术企业,且满足《西峡县高新技术企业市外设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件并经市科技局认定。2.企业与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服务满一年。
办理材料
一.从县外引进:1.《西峡县“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西峡县“柔性引才”奖励申请汇总表》和《西峡县“柔性引才”服务情况说明表》。
2.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报酬凭证、个人纳税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认证材料。
二.外建研发机构引进:1.《南阳市“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和《南阳市“柔性引才”奖励申请汇总表》。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酬凭证、个人纳税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认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审报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每年4月、10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补贴标准
经评审认定,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人才奖励,最高20万元,每个单位每年最高50万元。
西峡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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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办理依据
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智汇龙乡计划”加快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西发〔2018〕3号)
2.《西峡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2018〕93号)
申请条件
1.首次到我县工作。
2.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县八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西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办理材料
1.《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黎平县教育局.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7.工资表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每年4月、10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补贴标准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办法
每年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计发补贴,不满6个月的,累计到下一年度补发,发放补贴的总月份累计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