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1994.02.15
【文 号】
陕西公务员考试时间【施行日期】1994.0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2022年执业医师笔试成绩公布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和需要修改的金融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1998年7月30日)废止
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
  (1994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为了适应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增强商业银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改进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方式,保证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决定从1994年开始,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实行比例管理。现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是根据国际一般惯例和我国实际制定的,鉴于实行这项制度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因此,对比例管理指标的考核,实行区别对待、逐步过渡的办法。
  鉴于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对存贷款比例指标考核实行区别对待:对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实行按余额考核;对中国工
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实行按增量考核。
  鉴于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有财税改革相配套,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短期内难以达到的,可采取逐年提高的办法,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分步实施计划,逐步达到,但最后期限不得超过1996年底。
  贷款质量指标是中央银行考核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监控指标,现在达不到监控指标的,由各行提出逐年提高的计划,由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监事会监督执行。
  其余各项指标必须认真执行。
  二、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监控指标,按照自身资金营运特点,制定符合各行特点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办法,报人民银行同意后在本系统内组织实施。从1994年开始,各商业银行每年都要制定各行经营管理目标,并抄送人民银行备案。各行下达所属分行经营管理目标,必须抄送所辖分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备案。
  三、各商业银行要将人民银行规定的监控指标分解到分支机构,并抄送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民银行作为其监控的依据。
  四、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比例要求,编制年度信贷收支计划,报人民银行纳入全社会信用规划,统一平衡后下达。其中固定资产贷款在1994年仍实行指令性指标控制。
  五、对商业银行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的情况以法人为单位进行考核。人民银行总行直接负责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的考核;人民银行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直接负责对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的考核,并负责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执行其总行下达指标情况的考核与监督,并将情况上报总行。
  六、对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按月考核,对其余指标按季考核(考核办法另行下达)。对超过核定比例发放贷款或存款不稳定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要下达贷款限额进行控制。
  七、各商业银行可成立由行长(总经理)任主任,计划、统计、信贷、财会、稽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按季分析;考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资产负债管理的措施,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八、人民银行总行在有关司局分析各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执行情况,对各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出要求的基础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行务会议,对各行资产负债管理进行全面考核。
  以上通知,希望各行认真执行。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向人民银行报告。
  附件: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
  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
  附件一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
  一、云南省公务员考试2021年资本充足率指标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时间
  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
  1.────────────≥8%
  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
  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
  2.────────────≥4%
  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
  二、存贷款比例指标
  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超过75%。
  1.对实行余额考核的商业银行
  各项贷款旬末平均余额
  ──────────≤75%
  各项存款旬末平均余额
  2.对实行增量考核的商业银行
  各项贷款旬末平均增加额
2019年评职称时间  ───────────≤75%
  各项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额
  三、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与一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
  余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期)中长期贷款月末平均余额
  ───────────────────────≤120%
  余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期)存款月末平均余额
  四、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
  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旬末平均余额①
  ──────────────≥25%
  流动性负债旬末平均余额②
  ①流动性资产指一个月内(含一个月)可变现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在人民银行存款、存放同业款、国库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净拆出款、一个月内到期的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证券。
  ②流动性负债指一个月内(含一个月)到期的存款、同业净拆入款。
  五、备付金比例指标
  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低于5-7%,具体比例由人民银行根据各行情况核定。
  (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库存现金)日平均余额
  ──────────────────────≥5-7%
  各项存款日平均余额
  六、单个贷款比例指标
  (一)对同一借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5%。
国家医学考试网官方网  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
  ───────────≤15%
  资本总额
  同一借款客户指:任何一个自然人或任何一个法人。
  (二)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