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反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2.11.20
教师资格报名网站【文 号】银发[2002]351号 省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出成绩
中国人卫网成绩查询【施行日期】2002.1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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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废止《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3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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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反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2]351号)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之一,负有统一监管我国银行业反工作的职责。为确保我国金融及国家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或为恐怖活动融资,人民银行要求各银行(含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外资银行,下同)要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银行业做好反工作的重要性
  犯罪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随着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肆虐,活动在全世界日益猖獗,已成为引发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社会问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活动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已成为国际一大公害。“9.11”事件后,联合国安理会迅速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要求对以任何手段直接或间接为提供或筹集资金的行为定为犯罪,并禁止为协助、资助和参与恐怖行为的组织人员提供任何资金和金融资产及有关服务,冻结切断其资金来源,达到削弱和打击的犯罪活动。
  在我国,近年的犯罪活动对国家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秩序造成了危害。反已成为我国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整顿经济金融秩序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提高银行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将涉及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和犯罪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这对打击,打击为融资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银行是支付结算的枢纽,活动大都是通过银行系统进行的,所以,银行系统始终处在反斗争的最前沿,承担着预防和控制的重要职责。要认识到,不仅会损坏社
会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对银行信誉构成侵害,而且,黑钱快速在银行内部流动,容易诱发支付危机。从社会角度考虑,活动猖獗会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银行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认识到做好反工作对提高我国银行声誉,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进而在国际上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运用有关法律武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反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将反列入各银行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建立反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国银行业反工作的开展,加强银行反工作的领导和监管,2001年9月,人民银行成立了反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和监督我国银行业反工作的开展;制定并监督各银行反政策、规章和制度的执行;审批银行反对外合作交流项目。
  各银行要把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来抓。在2002年内,各银行要成立反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本系统反工作。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反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设
定可参照人民银行总行反工作领导小组的模式,并指定专门的反联络员负责与总行反办公室沟通工作。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及其省级分行、其他商业银行总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储汇机构要成立反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的办事机构,并设立专职反联络员,负责与人民银行反办公室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各银行反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的办事机构成立后,要根据《金融机构反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反工作方案及2003年度反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三、认真抓好反规章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反教育及员工培训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  人民银行已经发布《金融机构反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各银行要依据上述规定和办法,建立本系统反工作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重点规
范开立银行账户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控和报告等业务流程;拥有海外分支机构的银行,其海外分支机构亦应遵守当地反法的规定。
  各银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员工的系统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有关反操作程序、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遇情处理等知识,熟悉有关反方面的规定、反操作规程,以及发现和处理可疑交易的措施办法。也可以通过国际、国内其他组织在反方面的合作项目进行培训。要不断加强有关反法律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遵守反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防范内部或内外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
  同时,人民银行要不断扩大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有关反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反工作的认识。
  四、建立完善反信息沟通机制,预防和控制犯罪活动
  人民银行将逐步建立与各银行及国际反组织的沟通磋商机制,搜集整理国内国际反信息动态,指导各银行机构反工作的开展。各银行反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建立反信息的沟通机制,并指派一名专职反联络员,专司与人民银行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事宜。
  五、关于报送反领导小组相关办事机构情况及2003年度反工作计划的要求
  (一)2002年12月31日前,各银行要将本单位反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情况和联络员名单报人民银行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内容包括:
  1、反领导小组成员姓名、性别、职务(反领导小组中的职务及行政职务)、;
  2、相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
  3、反联络员姓名、性别、职务、;
  (二)各银行应将本单位反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于2003年1月31日前报人民银行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兰平、张绪国
  :(010)66195551、66195342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