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册⼴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册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
(申报⼈员使⽤)
⽬录
前⾔ (01)
第⼀章评审条件篇
⼀、适⽤范围 (01)
⼆、思想政治条件 (01)
三、学历、资历条件 (02)
四、职称外语条件 (03)
五、计算机应⽤能⼒条件 (04)
六、继续教育条件 (04)
七、专业技术⼯作经历(能⼒)条件 (05)
⼋、业绩成果条件 (06)
九、论⽂、著作条件 (06)
第⼆章评审材料篇
⼀、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录单 (08)
⼆、⼴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08)
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09)
四、⼴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表 (10)
五、证书、证明材料 (10)
六、业绩、成果材料 (10)
七、贴资格证相⽚、⾝份证复印件页 (11)
⼋、⼴东省专业技术⼈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情况表 (11)
九、专业技术⼈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12)
⼗、专业技术⼯作总结 (12)
第三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篇
⼀、注册 (13)
⼆、登录 (13)
三、填写资料 (13)
四、送审 (16)
第四章⼏种特殊类型⼈员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因⼯作变动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专业技术⼈员申报
规定 (16)
⼆、省外来穗⼈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17)
三、复合型⼈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28)
四、离退⼈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 (19)
五、⾼层次留学回国⼈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 (19)
六、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 (20)
七、取得职(执)业资格的⼈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 (20)
第五章其他事项
⼀、评前、评后公⽰ (21)
⼆、社保参保证明 (21)
三、学历鉴定 (21)
四、评前审核 (22)
五、⾏业准⼊或上岗资格问题 (22)
公益性岗位
六、收费标准 (22)
七、受理材料时间 (22)
第六章办理程序
⼀、⼴州市职称评审业务办理流程 (23)
⼆、南⽅⼈才市场代理⼈员职称评审办理流程 (23)
前⾔
为⽅便申报⼈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作,我们根据省、市有关的职称⽂件及相关⼯作流程,编写出本⼯作⼿册。本⼿册主要以申报建筑⼯程师为例,某些章节也兼顾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如出现与⽂件不相符的,以省、市的相关⽂件为准。
第⼀章评审条件篇
⼀、适⽤范围
⼴东省建筑专业⼯程师资格条件适⽤于我省从事⼟⽊建筑⼯程的研究、设计、施⼯、安装、测试、⽣产和技术管理⼯作的在职在岗⼯程技术⼈员。
【其他岗位的专业⼈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
参考⽂件:
关于印发《⼴东省建筑专业⾼级⼯程师、⼯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2000〕15号)
⼆、思想政治条件河南华图教育网
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列情况之⼀,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参考⽂件:
关于印发《⼴东省建筑专业⾼级⼯程师、⼯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2000〕15号)
三、学历、资历条件(简表)
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作时起计。
2、专业技术⼈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作资历计算的截⽌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31⽇。
3、所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经确认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的,若以省外专业技术资格为起点和依据在我市申报评审(含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执⾏《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函〔2011〕1164号)的有关规定。
参考⽂件:
1、⼴东省⼈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的若⼲意见(粤⼈发〔2003〕178号)
2、⼴东省⼈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政策规定的通知(粤⼈发〔2005〕177号)
3、关于普通⾼校结业⽣申报职称学历问题的批复(粤⼈函〔2005〕2171号)
4、转发省⼈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条件问题批复的通知(穗⼈发〔2005〕61号)
5、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函〔2011〕1164号)
四、职称外语条件
参考照⽂件:
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发〔2007〕120号)
2、转发⼴东省⼈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政策规定及做好200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发〔2005〕102号)
3、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社函〔2011〕1164号)
五、计算机应⽤能⼒条件
注:同⼀类别的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个模块计算。
参考⽂件:
1、转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员计算机应⽤能⼒考试科⽬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社发〔2010〕85号)
2、转发⼴东省⼈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政策规定及做好200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的通知(穗⼈发〔2005〕102号)
自考本科报名六、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东省科学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继续教育验证周期按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专业技术⼯作年限计算。如晋升年限超过五年的,以近五年为⼀个验证周期。
(三)验证周期内必须完成专业课学时(具体要求见下表)。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也可以累计使⽤。
(四)继续教育可采⽤多种形式进⾏,但在⼀个验证周期内,晋升中、⾼级(包括正、副⾼)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员,要到相关的继续教育基地接受两个以上不同内容课题(课程)的培训,以及完成两门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要求在申报评审当年的7⽉31⽇前完成)。
(五)凡拟晋升⾼⼀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员申请完成继续教育
任务验证需通过“⼴州市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申报。
(六)凡专业技术⼈员⾃⾏录⼊的公修科⽬、专业科⽬的学习记录,须同时扫描原件通过“⼴州市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备查。
参考⽂件:
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培〔1997〕31号)
2、关于转发省《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培〔1997〕28号)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平台
3、关于做好我市拟晋升⾼⼀级专业技术资格⼈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作的通知(穗⼈培〔2002〕9号)
4、关于调整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周期的通知(穗⼈办发〔2004〕20号)
5、关于进⼀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与验证⼯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2008〕29号)
6、关于规范专业技术⼈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考核与验证⼯作的通知(穗⼈社发〔2010〕24号)
7、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周期验证⼯作的通知(穗⼈社函〔2011〕936号)
8、《2011年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验证学时要求列表》
七、专业技术⼯作经历(能⼒)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东省建筑专业⾼级⼯程师、⼯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2000〕15号)
【其他岗位的专业⼈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
(⼀)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的主要完成⼈(以奖励证书为准)。
(⼆)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程)奖获奖项⽬的主要完成⼈(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艺、新技术、新产品⼀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应⽤新技术两项以上,取得较⼤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安装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两项以上,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员请参照相关的资格条件】
参考⽂件:
关于印发《⼴东省建筑专业⾼级⼯程师、⼯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2000〕15号)(第七条)
九、论⽂、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定⽔平的论⽂(第⼀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
1、出版著作1部。
2、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1篇以上。
3、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2篇以上。特岗教师吃住咋办
4、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1篇,以及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论⽂1篇以上。
5、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1篇以上,以及解决技术问题⽽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已调整为:①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统⼀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论⽂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条件按上述规
定调整后,导致条款之间论⽂数量要求有不⼀致的,按数量要求少的规定执⾏。②现⾏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没有要求论⽂必须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可继续按现⾏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著作条件要求执⾏。】
部分专业申报评审论⽂要求简表(须独⽴完成或第⼀作者)
注:以上各专业评审论⽂要求具体以相应专业的资格条件为准,未列明专业的评审论⽂要求请参照相应专业的资格条件。
参考⽂件:天津会计网报名入口
1、关于印发《⼴东省建筑专业⾼级⼯程师、⼯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2000〕15号)
2、转发⼴东省⼈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穗⼈发〔2005〕196号)
3、转发省⼈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论⽂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穗⼈发〔2006〕128号)
第⼆章评审材料篇
⼴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务已经全⾯实⾏⽹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式。申报⼈在完成⽹上申报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录单(09版表⼀)
本表由“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成下载打印,⼀式⼀份,申报⼈按实际提交的材料名称及数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于材料袋封⾯。
⼆、⼴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09版表⼆)
(⼀)本表由“系统”⽣成下载打印,⼀式⼀份。
(⼆)第1页“⾮学历教育情况”栏不是继续教育情况,须有相同于⼤、中专业⽔平进⾏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等。第2页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能⼒考试各栏⽬须如实详填写成绩、证书号码等,如属政策倾斜或
免考范围须列明具体原因。
(三)第3页的“所在单位对申报⼈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审核意见”栏建议与南⽅⼈才市场验证意见⼀致(即:xx年—xx年已受教xx天;公修课考核通过xx门。)并加盖公章。第4、5、6页“现资格”是指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补充页不计页码,不可错页,不改变原结构。
(四)第11页“单位对申报⼈负⾯情况的意见”须如实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第12页“年度考核情况”最后考核年度为申报当年的前⼀年,并提供与年度考核结果相对应《专业技术⼈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单位综合评价意见”要求字数不得少于150字,由现⼯作单位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建议包括以下内容:①申报评审⼈姓名;②何时获最⾼学历以及何时获何资历;③思想政治素质;④专业技术⼈员计算机应⽤能⼒及职称外语情况;⑤完成继续教育情况;⑥论⽂情况;⑦主要专业技术⼯作经历(建议详写);⑧业绩成果(建议详写);⑨对其⼯作⽔平、能⼒、业绩作客观评价,并要求在最后写上“同意申报__级资格评审”的类似字样。
(六)第13页“单位负责⼈”、“⾏政职务”必须是单位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作单位(法⼈单位)不⽤填写“主管部门”栏意见。
(七)本表双⾯打印,其格式、结构、字号、字体不得改变,所有项⽬均需填写,如该项⽬⽆内容请填写“⽆”。须由单位出具的意见部分,待评前公⽰结束之后填写(具体要求以当年⽂件为准)。
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09版表三)
(⼀)本表由系统⽣成下载,⽤A3纸单⾯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本表所有项⽬均需填写,且与《⼴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所填写内容基本⼀致,如某项⽬⽆内容请填写“⽆”,未发表论⽂须注明。
(三)此表是申报⼈基本情况的汇总表,⾮常重要,可适当调整字体、页边距、删除空⽩⾏等以便更完整地填写必填内容,篇幅仅限于A3单页、单⾯,不得加页。
(四)中、初级⼀式23份,⾼级⼀式25份(可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评审材料前完成(具体要求以当年⽂件为准)。
四、⼴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表(09版表四)
本表由“系统”⽣成下载打印,⼀式⼀份,所有项⽬均需认真准确填写,⽆空⽩格,联系⽅式必须是常⽤电话或⼿机。报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