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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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7.08
【字 号】甘政办发[2014]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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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4.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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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4〕1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8日
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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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全省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特教特办,优先发展原则。
  坚持把特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残疾儿童少年放在优先保障的中心位置,把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作为根本任务,特教特办,优先规划和发展特殊教育。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
  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政策制度,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建立起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与社会各方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三)学段衔接,规模扩大原则。
  坚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建立幼儿园、大中小学相衔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
  (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
  坚持立足全省特殊教育发展实际,针对各地特殊教育发展共性和难点问题,深入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格局。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
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比例,学前、高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1所,实现人口基数较大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特殊教育在校学生达到1万人以上。鼓励经济发展快、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加快发展,提前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招生网
  2014年,积极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在兰州、张掖、天水、庆阳建立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2015年,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部(班),支持具备条件的特教学校设置职业教育部(高中教育部),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在嘉峪关、酒泉、金昌、白银、平凉建立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
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2016年,依托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办残疾儿童幼儿园(班),在全省建设3-4所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在武威、定西、陇南、临夏、甘南建立市州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成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任务,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国家医疗卫生人才网
  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省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年),各市州、县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托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办残疾儿童康复示范幼儿园,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学前教育部)。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
湖南学考准考证号查询系统构、福利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学前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早期教育。支持医疗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教育活动。
  (二)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逐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招生规模、增设特教学校招生类别。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利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实施“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每县设立一所随班就读资源中心,配置教学康复设备和3-5名专兼职辅导教师,加强随班就读学生筛查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指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实施“特教学校设备配备”建设项目,为特教学校配备教学康复设备,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拓宽特殊教育渠道与途径,制定送教方案,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