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06.27
【字 号】冀政办[2000]28号
【施行日期】2000.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务员题型和分数分配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冀政办[2000]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六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4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立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全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公务员准考证模板  (一)划出的职能
  1、西药、中药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交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产品质量纠纷的仲裁,交给人民法院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划入的职能
  1、由原省政府法制局承担的参与或组织检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情况的职能。
  2、由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
  3、由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质量宏观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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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由原省机械、建材、冶金、纺织、轻工、化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行业质量监督职能。
  5、由原省贸易厅承担的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6、由原省电力工业局、邮电管理局等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三)下放给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
雅思成绩查询入口  1、安全阀检验单位资格审查职能。
  2、罐车准驾员、押运员考核发证职能。
  (四)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
  1、地方标准的技术性审查及咨询服务。
  2、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性评价。
  3、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技术性工作。
  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中部
分技术性工作及进出口具体检查、鉴定工作。
  (五)交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项
  1、工业企业内部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教资面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上半年
  2、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管理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全省质量监督检查及监督后处理工作;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河北省质量兴省名牌兴企战略规划》;研
究拟定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管理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亳州谯城区最新招聘信息  (四)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管理全省采用国际标准及农业、企业、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贯彻国家计量器具的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负责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质量认证;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综合管理全省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拟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对全省防伪技术及其产品实施管理。
  (九)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计划、财务、统计、国有资产、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等工作;起草、审核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综合材料;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及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外事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
  拟定和实施本系统事业发展、科技发展、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本系统重要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查;负责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信息化、统计工作;研究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对全省防伪技术及其产品实施管理。
  (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