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家校共育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农村小学家校共育工作方案1
  家长学校是学校和家长进行思想沟通,形成教育合力的好形式。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助手,是整个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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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教育是育人的起点和基础。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很有必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与道德修养,以使学生在接受良好的学校教育的同时,也能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
  二、途径
  通过集中讲座的方式和分年级进行座谈的形式办好家长学校。
  湖北自考网考生服务平台三、具体实施方案长春经开人才
  1、每学期由学校和年级进行2~3次讲座,时间为开学初期、中期和期末。
  2、讲座可安排由学校领导介绍学校的要求和计划,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请有代表性的学生家长介绍教子成才的经验,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4、在家长学校教育中注意学生的身心健康方向的教育,在家长学校授课中增加有关学生的身心健康方面的教育,增强家庭心育功能,使家长了解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知识。
福建公务员考试时间2022  5、定期请司法所及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为家长介绍本地区治安管理和与学生有关法律知识,举办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家长座谈会,请家长配合,把违法犯罪力争消灭在萌芽中,确保犯罪率为零。
农村小学家校共育工作方案2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是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共同体。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三者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构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网络,事关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意义重大。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省教育厅精神,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同家庭和社会,形成有效合力,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萍乡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协助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到,形成较为完善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留守儿童接受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课外活动得到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留守儿童成长、教育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身心更为健康。2021研招网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真题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协同育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如实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风险和隐患掌握全面、报告及时、关爱到位、处置妥当。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学习或心理问题、无监护人、身体残疾等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教育关爱与保护,精准施策。省教育厅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公共平台,为分类开展关爱保护、分享交流经验提供服务。
  2.建立一个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对闲置校舍或图书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功能室进行改扩建,并配备完善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心理抚慰、安全教育等综合服务。组织学校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培训、心理团体辅导训练等,加强留守儿童兴趣培养,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 3.建设一支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立由学校党员干部、班主任、教师等组成的留守儿童“代理家长”队伍,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
”的形式与留守儿童建立固定的关爱联系,使孩子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代理家长”要做到“五个一”,即:每天辅导帮扶学生作业一次、每周与帮扶学生谈心一次、每月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至少联系一次,每半年对帮扶学生家访一次。加强对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鼓励引导行政机关党员干部、“五老”人员、热心人士、爱心家长、志愿者等,充实学校“代理家长”队伍。各县(区)、市直学校应将教育关爱工作列入教职工绩效考核范围,对长期从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教职工,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时应予以倾斜。
  4.建立一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留守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应将留守儿童教育需求纳入教学计划,开发校本课程,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人格品质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应注意教育方式,不得将留守儿童标签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及早发现并纠正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全面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
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心理等部门专业人士,加强对留守儿童在防汛、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重点时段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特别要全面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事故点和重点对象的排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心理辅导等工作制度,形成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常态化、长效化。
  5.完善一系列学校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条件保障。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有需求的适龄入学留守儿童能全部入住。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寄宿制学校图书室、学习室、亲情电话室、娱乐活动室、课外活动场地等,同时在宿舍生活、用餐、小组学习、课后作业、课外活动等环节,模拟家庭情境,提倡“校中建
家”,注重培养留守儿童自主生活和自主管理能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功能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在住校期间感受家的温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加快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提升城镇教育承载能力。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