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调动广大劳动者学技术、钻技能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政府部门对有认定意愿且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用人单位(指使用各类技能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下同)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指以人才
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下同),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对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备案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开展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的认定工作。
江西事业单位考试一年几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依据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结果,可按规定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第三条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坚持“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操作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评价认定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评价结果与使用待遇相挂钩”的原则,突出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开发、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证书样式和编码,负责指导全省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部(省)属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会、院校等驻宁机构开展评价进行认定并实施监管;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所属县(区、市)开展认定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当地评价机构(含驻当地部省属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管;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认定工作。
第二章 评价机构条件新疆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或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或注册)设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公务员绩效恢复发放1.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中小学教育平台免费网课2.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受聘于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比照本企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3.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以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技能含量较高,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4.能够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5.具有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内设机构,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
6.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七条 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2.在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或曾参与职业标准编制工作,或具有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和基础,质量信誉良好;
3.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内设机构,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4.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5.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2022年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第三章 评价对象
第八条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对象包括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需要认定技能等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