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确定!
注意啦!福建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已确定:5⽉7⽇⾄8⽇!
中国工商银行网申入口福建省教育厅于4⽉15⽇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校:
2022年我省普通⾼校专升本考试报名⼯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考查
(⼀)时间
1.原定于2022年3⽉19⽇⾄20⽇举⾏的普通考⽣和原建档⽴卡考⽣的专升本⽂化课考试,因疫情影响推迟⾄5⽉7⽇⾄8⽇,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安排见附件。
2.退役⼤学⽣⼠兵考⽣免于参加⽂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招⽣院校根据专业⼈才培养要求联合命题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考查考⽣所报类别专业技能掌握情况,成绩满分100分,采⽤笔试形式进⾏,考查时间为5⽉8⽇下午3:00⾄
4:00(详见附件)。
(⼆)考点
普通考⽣、原建档⽴卡考⽣和退役⼤学⽣⼠兵考⽣的考点设在考⽣报名时所在设区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设置。
(三)准考证
(四)成绩
考试成绩将于7⽉23⽇左右向考⽣公布,考⽣凭本⼈账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站查询。考⽣如对本⼈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但不查卷。
⼆、志愿填报
(⼀)招⽣计划。各招⽣院校要明晰⼈才选拔培养定位,综合考虑招⽣院校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急需的专业招⽣,并向电⼦信息类、机械类、⽣物医学⼯程类、绿⾊环保领域和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养⽼服务管理、护理等相关专业倾斜。单独编制原建档⽴卡考⽣、退役⼤学⽣⼠兵考⽣和获奖免试考⽣分类分专业招⽣计划。
(⼆)招⽣章程。各招⽣院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2年专升本招⽣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包含学校全称、校址,办学性质,招⽣专业、⾝体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资助政策、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信息,招收退役⼤学⽣⼠兵考⽣的院校还需规定相关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要求及其他须告知事项。经学校招⽣⼯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于7⽉20⽇前在学校官⽹向社会发布。学校依据招⽣章程开展招⽣⼯作,学校法定代表⼈对学校招⽣章程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有专升本招⽣任务的院校于4⽉30⽇前将本校专升本招⽣章程⼀式5份报我厅学⽣⼯作处,电⼦版发⾄邮箱:
****************。
(三)志愿设置。普通考⽣、原建档⽴卡考⽣、退役⼤学⽣⼠兵考⽣以及获奖考⽣志愿均以院校专业
为单位填报,设置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每个志愿均设20个平⾏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考⽣应按本⼈报名时所选的类别,填报该类别内的院校专业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效。
考生之家网(四)填报时间。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站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
(四)填报时间。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站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
1.常规志愿填报时间。所有考⽣(含普通考⽣及获奖考⽣、原建档⽴卡考⽣和退役⼤学⽣⼠兵考⽣)应于7⽉28⽇8:00⾄7⽉30⽇18:00填报常规志愿。青海教育考试信息网
2.征求志愿填报时间
(1)未被常规志愿录取的获奖考⽣、原建档⽴卡考⽣和退役⼤学⽣⼠兵考⽣,应于8⽉2⽇8:00--18:00填报征求志愿。事业单位是指什么单位
(2)未被常规志愿录取的普通考⽣,应于8⽉7⽇8:00--18:00填报征求志愿。
三、录取⼯作
录取⼯作在省教育厅的统⼀领导下,按照“⾼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计算机远程
⽹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招⽣院校投放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电⼦档案,由招⽣院校负责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未报到考⽣的招⽣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普通考⽣
1.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均实⾏专业志愿平⾏投档,投档⽐例为专业招⽣计划数的1:1。录取前,按照普通考⽣招⽣计划数和考⽣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先进⾏常规志愿批录取,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计划,并组织未被常规志愿批录取的考⽣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作。
3.征求志愿阶段录取结束后,⽣源仍不⾜的,由招⽣院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公办本科⾼校可在该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民办本科⾼校和独⽴学院可在该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招⽣院校专业志愿的未被录取的考⽣中录取。
4.普通考⽣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2(包括⾼等数学、⼤学语⽂、⽆机与分析化学、植物学、⼈体解剖学与⽣理学)、公共基础课1(包括⼤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成绩从⾼分到低分进⾏排序,确定出每⼀个考⽣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原建档⽴卡考⽣
1.原建档⽴卡考⽣录取实⾏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录取前,按照招⽣计划数和考⽣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同分考⽣按照普通考⽣同分排序规则进⾏排序,确定出每⼀个考⽣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原建档⽴卡考⽣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作。
(三)退役⼤学⽣⼠兵考⽣
1.退役⼤学⽣⼠兵考⽣录取将单列招⽣计划,招⽣院校按照考⽣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并录取。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退役⼤学⽣⼠兵考⽣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作。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学⽣⼠兵考⽣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四)获奖考⽣
1.获奖考⽣是指在⾼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三等奖,中国“互联⽹+”⼤学⽣创新创业⼤赛和中国职业技能⼤赛⾦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赛⼀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学⽣创新创业⼤赛⾦奖的⾼职(专科)的2022年应届毕业考⽣(含获奖的原建档⽴卡考⽣和退役⼤学⽣⼠兵考⽣)。
2.获奖考⽣实⾏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获奖考⽣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低,依次按照国赛⼀等奖(⾦奖,不分获奖项⽬)、国赛⼆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等奖(⾦奖)排序;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个获奖考⽣在其报考类别体中的位次。
3.获奖考⽣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先进⾏投档和录取。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获奖考⽣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作。
4.获奖考⽣也可结合⾃⾝实际,选择参加普通考⽣、原建档⽴卡考⽣、退役⼤学⽣⼠兵考⽣类型和批次录取,⼀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的单独录取。
四、⼊学审查
(⼀)录取的普通考⽣和原建档⽴卡考⽣持招⽣院校录取通知书、⾝份证、普通⾼校⾼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学⼿续。录取的退役⼤学⽣⼠兵考⽣凭录取通知书、⾝份证、退役证件和普通⾼校⾼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学⼿续。不能如期毕业的普通考⽣、原建档⽴卡考⽣和退役⼤学⽣⼠兵考⽣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录取后未报到、⾃⾏放弃⼊学资格的退役⼤学⽣⼠兵考⽣,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各招⽣院校要加强对新⽣⼊学资格的审查复查,并于10⽉份之前完成所有新⽣学籍电⼦注册。各招⽣院校在进⾏新⽣学籍注册时要对其⾼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信息进⾏认真复核,严禁对未取得⾼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不含结业、肄业)的新⽣进⾏学籍电⼦注册。对于前置学历不符合规定或审查发现考⽣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不得为其办理⼊学⼿续和学籍注册,严禁为未报到考⽣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隐患遗留。
(三)专升本录取的学⽣进⼊本科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五、其他事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管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通考⽣、原建档⽴卡考⽣⽂化课考试和退役⼤
学⽣⼠兵考⽣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各地各校要⾼度重视,设区市教育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地专升本考试⼯作的第⼀责任⼈,各招⽣院校的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招⽣录取⼯作的第⼀责任⼈,要及时成⽴相关⼯作领导⼩组,制定专升本考试⼯作⽅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作平稳有序进⾏。
(⼆)强化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范,建⽴健全专升本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作管理制度,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各环节以及考点的管理,加⼤⼈员进⼊考点考场的检测⼒度,严格执⾏巡考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为。要进⼀步完善评卷⼯作制度,加强评卷⼈员管理,严格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作科学规范。
(三)完善防疫⼯作⽅案。各地要主动会同卫健部门,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普通⾼等学校招⽣考试组考防疫⼯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3号)和我省《考试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闽应对疫情领导⼩组综〔2020〕140号)《关于进⼀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22号)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专升本考试组织⼯作,细化组考防疫⼯作⽅案,完善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切实保障考⽣和考试⼯作⼈员的⽣命安全和⾝体健康。考试⼯作⼈员和考⽣须提供⾸场考试考前48⼩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罩。各报名确认点⾼校要提前组织做好考⽣⾝体健康状况摸排等⼯作。
(四)提⾼⼈才培养质量。各招⽣院校应紧密结合应⽤型⼈才培养的要求,科学制定专升本学⽣⼈才培养⽅案,完善应⽤型⼈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技术技能⼈才培养新模式,实⾏单独编班培养和管理,提⾼专业建设质量,增强⼈才培养的适应性,切实保障专升本学⽣培养质量。各招⽣院校要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建⽴健全就业与招⽣计划、专业建设、⼈才培养联动机制,促进专升本毕业⽣多渠道⾼质量就业创业。为进⼀步提⾼⼈才选拔培养质量,我厅将对原专升本20个报考类别进⾏调整优化,调整后的报考类别以及相应的考试科⽬、考试说明等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2023年开始实⾏。
(五)严肃考试招⽣纪律。各有关院校要严格执⾏国家和我省普通⾼校考试招⽣⼯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招⽣程序,严格遵守⾼校招⽣“⼗严禁”“30个不得”“⼋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禁⾼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作⼈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专升本考试有偿辅导活动,严禁⾼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校园张贴
有偿辅导活动,严禁⾼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校园张贴培训⼴告开展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新⽣⼊学资格复查和新⽣学籍注册⼯作,严防冒名顶替。对于专升本考试招⽣中的违纪违规⾏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处理,涉及在校⽣的按照《普通⾼等学校学⽣管理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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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宣传服务⼒度。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专升本招⽣政策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对退役⼤学⽣⼠兵考⽣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录取和⼊学等考试招⽣各环节,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等服务⼯作,要确保考⽣知悉相关规定及⼯作安排,强化风险管控,及时回应考⽣和社会关切。
附件:2022年普通⾼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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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14⽇
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