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民法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编为⼤家整理了部分民法经典考点及解析,希望⼤家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通关!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广东省人事考试网登录入口
1.兹有四个事例:
石家庄疫情最新消息今天封城了①张某驾车违章发⽣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
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助登⼭活动因雪崩死亡;
③吴某与⼈打赌举重物因⽤⼒过猛致残;
④何某⼼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观点可以成⽴?()(2013-3-1)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其⾃担损失,是⾮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需承担责任,⽅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好意施惠、意思表⽰、民事法律关系。
事例⼀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法律|敎育⽹编辑整理
事例⼆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助登⼭活动,是⼀种⾃愿参与的活动,⽽且因不可抗⼒导致的死亡,应当风险⾃负。因此B选项正确。
事例三中吴某虽然有完整的意思能⼒,但与之打赌的对⽅当事⼈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可能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C选项错误。
事例四中何某虽未劝酒,但知道郑某畅饮后仍然让其驾车,对郑某的损害存在⼀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D选项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表述是正确的?()(2013-3-2)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医院是委托监护⼈
B.甲的幼⼦⼄在寄宿制幼⼉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园
C.甲丧夫后携幼⼦⼄改嫁,⼄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为⼄的法定监护⼈
D.市民甲、⼄之⼦丙5周岁,甲⼄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发⽣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监护制度。《民通意见》第⼆⼗⼆条规定,“监护⼈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A选项中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医院接受委托,是委托监护⼈,正确。B选项中甲的幼⼦⼄在寄宿制幼⼉园期间,监护职责仍然属于甲,并没有转移给幼⼉园,《民通意见》第⼀百六⼗条规定,“在幼⼉园、学校⽣活、学习的⽆民事⾏为能⼒⼈或者在精神病院的精神
病⼈,受到伤害或者给他⼈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可见,幼⼉园只是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监护责任并没有完全转移给幼⼉园,因此B选项错误。《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未成年⼈的⽗母是未成年⼈的监护⼈。未成年⼈的⽗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的,由下列⼈员中有监护能⼒的⼈担任监护⼈:(⼀)祖⽗母、外祖⽗母;(⼆)兄、;(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的⽗、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有争议的,由未成年⼈的⽗、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裁决。”C选项中甲丧夫后携幼⼦⼄改嫁,甲仍然是⼄
的监护⼈,⼄的爷爷⽆权要求法院确定⾃⼰为⼄的法定监护⼈,因此C选项错误。法律|敎育⽹编辑整理《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共同⽣活的⼀⽅⽆权取消对⽅对该⼦⼥的监护权。”D选项中甲⼄离婚后仍然都是丙的监护⼈,并不由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活的问题,因此D选项错误。
3.下列哪⼀情形下,甲对⼄不构成胁迫?()(2013-3-3)
2022公务员查询成绩入口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犯罪。⼄照办,后查实⼄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犯罪。⼄照办,后查实⼄不构成犯罪
广东省考成绩查询网站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的个⼈隐私。⼄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醉酒驾车。⼄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
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站【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胁迫的构成。所谓胁迫,是指为达到⾮法⽬的,采⽤某种⽅法造成他⼈精神上的巨⼤压⼒或直接对他⼈⾁体施加暴⼒的⾏为。其核⼼在于“⾮法⽬的”。A、B、C选项中,甲均有⾮法⽬的,从事甲所要求的⾏为并⾮⼄的义务,都构成胁迫;⽽D选项⼄赔偿撞伤甲的医疗费是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甲并没有⾮法⽬的,不构成胁迫,因此D选项正确。
店铺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店铺温馨提⽰:
农行招聘2022年招聘《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