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5.14
【字 号】杭政办函〔2018〕64号
行政能力测试常识题库∙【施行日期】2018.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潍坊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初级会计登录入口
 
杭政办函〔2018〕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淮南人才网每日最新招聘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4日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培育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贵阳招聘会最新招聘2022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以培育发展“国高企”为核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推进产业向高新化发
展,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全域创新格局,不断厚植创新活力之城特优势,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数量实现倍增。“国高企”数量在2017年基础上实现倍增,到2020年达到5688家,力争达到6000家。
  (二)结构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7年的50.1%提高到60%以上。
  (三)能力显著提升。2018—2020年,全市重点布局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每年新增200家以上,到2020年底总数达到2000家以上。企业研发能力明显提升,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00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国高企”培育认定工作。
  1.建立“国高企”培育库制度。
  按照“国高企”的认定标准,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纳入“国高企”培育库。建立杭州市“国高企”培育认定统计监测制度,根据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等指标发掘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筛选具有申报意愿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国高企”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主动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
  2.加大对“国高企”申报认定的财政支持力度。
  (1)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2)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
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以上申报补助和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75%。鼓励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重新认定的“国高企”予以相应的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牵头;市科委,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
  3.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其开展“国高企”认定申报服务;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机构予以表彰。[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
  (二)全面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
  实施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本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由市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参与]
  2.择优扶持做强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企业。
  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每年新增1300家以上;深入开展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每年评审认定不少于600家。在无偿资助、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快速成长为“国高企”或“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每年分别有80家以上规上传统制造业企业和100家以上规下传统制造业企业申报认定为“国高企”。[责任单位:市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经信委牵头;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
  3.鼓励投资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
  充分发挥杭州海外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到国外创新集聚区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杭州落地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购海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吸纳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浙商的各方面优势,支持浙商利用并引进海外优质科技资源和人才到杭州创办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