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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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7.06 
【实施日期】2011.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1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报考教资多少钱考试费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2011年我市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816日至1015日;其他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816日至930日。
  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时间为2011816日至20119初级会计查询入口月15日。
  上述受理时间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http//v/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zjzhb/)。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的规定。下列人员和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政策调整如下:
  1、为探索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在南山区试点设置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南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评审。
  2、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今年在我市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继续试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审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
  1)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
  3)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
  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
  5)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前3名);
  创新型人才可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只须满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即可(由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可不要求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等)。申请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人,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v/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下载填写《深圳市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按创新型人才申报。其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定时间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时间同步进行。申请办理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创新型人才认定时间为2011816日至920日,地点:福田区市民中心西区C3012室。
河南省招生考试网站
  3、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知识产权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具体规定见《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关于路桥、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深人发〔2008106号)和《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深人发〔200981号)。上述5个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201187日,具体报名及考试事项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v)查询。
  (二)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2004108号)的规定。
  (三)论文著作条件执行各专业资格条件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  》(粤人发〔2005300号)。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类中级职
称评审的,其论文可不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按创新型人才申报提交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和上述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资格提交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每篇均须3000字以上,内容与工作岗位有关,应是解决具体技术难题的报告而非综述性文章,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出鉴定意见,加盖公章。其中对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评价应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鉴定意见约300字左右。
  (四)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粤人发〔2007120号)的规定。
  (五)计算机条件执行粤人发〔200281号、粤人发〔2005177号、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10176号。
  (六)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或教育系列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深圳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免考核准表》或《深圳市中小学教育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核准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交至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原则上由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集中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教师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班主任减免核准工作办理时间为2011816日至1010日,其他系列的申报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考核准办理时间为2011816日至920日,逾期不再办理。持有2010年办理的有关减免和核准证明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办理。
  (七)省外来深人员均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申报材料时,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还应提交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八)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材料内容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核准表》1份(此表由报送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v/rsj/szsrzhsbj/bsdt/dwbs/zyjszg/)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中录入信息、传送并打印);
  2.《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云南高考成绩查询网址份,其中1份为原件;
  5.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如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等)、外语考试成绩通知或合格证原件。职称外语或计算机符合免考条件的,须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免考审核表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7.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