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粤建注发〔2012〕3号
关于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见附件1、2,提交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交费确认
  省直报名点定于2012年3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网站通知。
  请各市务必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报名人数汇总表和考生报考材料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免影响我省试卷的预订工作。
  二、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 别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一 级 5月12日 8:00-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3日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5月14日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一 级 5月15日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12日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3日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一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6,各地应提前印制,在报名时
发给考生。
考研国家分数线查询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粤价〔2001〕 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2012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
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附件:1.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2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4.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5.2012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6.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7.2012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注册建筑师△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扬州教育在线网站
附件1
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取得学历或学位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
二级消防师报名条件和时间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0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9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5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3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城市规划
财会审计类包括哪些专业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 2年 2010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4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5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4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3年   二、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首次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
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临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附件2
2012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专 业 学 历 取得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中专(不含 职业 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7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
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5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2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2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9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8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10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9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
  二、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三、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首次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附件3
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一、《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2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首次报考和续
考考生都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续考考生如报考单位变动,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绩转考证明。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4
2012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 历  学  位    学 制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第一次报考时间  建筑设计年限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是否新报考人员  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2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 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 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
  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续考考生如报考单位变动,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绩转考证明。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
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规 模 完成时间 角         以上几项为不具备学历人员的业绩登记(新报考时填写) 单位审核 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佛山招考网网址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1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核盖章
审批与发证机构 
(盖  章)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5
2012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  学  历    专业名称  学  制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建筑设计年限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是否新报考人员  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2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 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 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