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北京考试院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考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三支一扶值得考吗
  【解析】
A选项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其成立要求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否则不成立该罪。
B选项错。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成立条件,其行为在客观上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因为是虚假恐怖信息),故不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
C选项正确。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理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选项错。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办案,绝不允许为了所谓的效率而突破司法程序规定,否则冤假错案将会层出不穷。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初级会计证成绩查询系统  【解析】
题干第①句说法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是保障人权,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是文明执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正体现了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
题干第②句说法正确。依法治国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其理念和内容不仅约束立法者,同样约束司法者。这正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题干第③句说法正确。任何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因此,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和坚持是为了更好地限制国家刑罚权,是为了防止国家机关权力的滥用,进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利益、保障国民自由。而这一精神恰恰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
题干第④句说法正确。依法治国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这些内容在刑法中集中体现于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之一是民主主义,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与刑罚由成文实体法律加以规定,刑法必须体现和遵循宪法原则,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并由司法机关适用。所以,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中的集中体现。
综上,D选项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答案】A
  【考点】刑法解释
  【解析】
A选项错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的不同仅仅在于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在解释方法和技巧方面没有差别。因此,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仍然属于类推解释。
吉林省公务员网络B选项正确。由于破坏大型拖拉机也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害结果,故从结论合理性上来说,可以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但“汽车”一词的核心含义通常并不包含大型拖拉机,故上述解释结论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选项正确。刑法用语的含义具有相对性,在不同的上下文或者语境中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在刑法条文明文规定了“伪造”与“变造”的场合,二者当然具有不同的含义;在有的场合,尤其是法律只规定了“伪造”的时候,这里的“伪造”就可能包括“变造”、例如信用卡罪中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规定,其中的“伪造”就包括“变造”这一表现形式。
D选项正确。按照当然解释“出罪时举重以明轻”的原则,法律明确规定最严重的情形不得认定为犯罪,那么,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较轻的情形更不得认定为犯罪。相比较犯罪中的特别再犯制度,累犯是更严厉的量刑情节(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而特别再犯只是从重处罚)。为了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按照当然解释的原理,既然《刑法》明确规定累犯制度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那么,较累犯制度更轻的特别再犯制度(第356条)更不能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
A选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而该规定属于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具有溯及力。因此,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选项正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如果是在2011年4月30日前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前的法律,不能认定为犯罪。但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属于在新法生效期间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理当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选项错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在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不能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不能以新增罪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定罪处罚。
D选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规定为成立盗窃罪的一种独立的方式,其成立犯罪的标准不要求扒窃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是,按照修正前的刑法规定,成立盗窃罪要求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明确以数额较大财物为目标盗窃的,可能成立盗窃罪未遂)或者多次盗窃财物。因此,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  【答案】C
  【考点】危害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
北京大学考研有多难
A选项错误。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实行行为)必须具有法益侵犯的紧迫、现实危险性,而且还必须是社会生活不允许的行为。甲女赠送男友旱冰鞋的行为属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行为,不可能成为法律上被禁止的行为,因此,甲的行为不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