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2016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
本教程司法模块为您整理带来了:“2021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民法是司法考试三卷重点考查的科目之一,民法的考题通常会与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例联系起来。那么关于民法的重点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做做试题巩固一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请问:甲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之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理由: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管理人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而本题中,甲却没有为丙管理事务的意思。
2021湖南公务员考试成绩2. 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供给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请问:甲乙之间成立种类之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正确。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是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标的物是原油,是种类物。
3.请问:赠与合同是“有名、单务、诺成、不要式合同”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
典型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
典型无偿合同:赠与、借用、保证;
典型实践合同:定金、保管、借用、自然人借款;
4. 甲与乙系赛马爱好者,2010年10月8日在马场相遇,甲告知乙欲出售自己的珍贵名马,乙早已相中该马,当即表示购买,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次日去甲住处看马并协商确定价格,甲提出为慎重起见,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乙接受。次日,乙试骑后出价100万,甲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第三日,乙付款并将马牵走。请问:买卖合同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合同法》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5.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答:不得自行恢复。《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6.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问:张某可否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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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所有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朱某是现实的无权占有人。因此,张某有权请求朱某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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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请问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侵权责任法》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
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问:乙可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答:乙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双倍返还为8万元,也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6万加4万总共10万元。依《合同法》116条,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非违约方可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方案。
9.甲卖一母牛与乙,价格8000元,约定乙于5月至12月之间,每月月底付1000元,12月3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有。随后甲于4月30日将牛交到乙家中。后乙于12月28日提前三天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
答:12月28日。动产出卖人依《合同法》第134条,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支付价金之前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应认定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而非自交付时转移。
10. 甲、乙公司订有100包服装购销合同。后乙派人去甲公司处取货,由于甲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装了102包,乙公司工作人员亦未曾察觉。乙拉货回去途中,遇到百年不遇的山洪爆发,102包货物全部被冲走,甲公司发现多装货物后要求乙公司返还,问:乙公司是否有义务返还?
答:没有。因为乙公司对于多装的两包服装并未察觉,说明乙公司是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且由于不可抗力使这多装的两包服装已经不复存在,而善意占有人返还的范围为现存利益,所以乙公司没有返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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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请问:甲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之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理由: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管理人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而本题中,甲却没有为丙管理事务的意思。
2. 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供给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请问:甲乙之间成立种类之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答:正确。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是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标的物是原油,是种类物。
3.请问:赠与合同是“有名、单务、诺成、不要式合同”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
典型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
典型无偿合同:赠与、借用、保证;
典型实践合同:定金、保管、借用、自然人借款;
4. 甲与乙系赛马爱好者,2010年10月8日在马场相遇,甲告知乙欲出售自己的珍贵名马,乙早已相中该马,当即表示购买,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次日去甲住处看马并协商确定价格,甲提出为慎重起见,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乙接受。次日,乙试骑后出价100万,甲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第三日,乙付款并将马牵走。请问:买卖合同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合同法》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5.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答:不得自行恢复。《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6.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问:张某可否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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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所有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朱某是现实的无权占有人。因此,张某有权请求朱某返还。
7.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请问是否正确?
答:正确。理由:《侵权责任法》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问:乙可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四川人事考试网
答:乙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双倍返还为8万元,也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6万加4万总共10万元。依《合同法》116条,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非违约方可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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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卖一母牛与乙,价格8000元,约定乙于5月至12月之间,每月月底付1000元,12月3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有。随后甲于4月30日将牛交到乙家中。后乙于12月28日提前三天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
答:12月28日。动产出卖人依《合同法》第134条,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支付价金之前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应认定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而非自交付时转移。
10. 甲、乙公司订有100包服装购销合同。后乙派人去甲公司处取货,由于甲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装了102包,乙公司工作人员亦未曾察觉。乙拉货回去途中,遇到百年不遇的山洪爆发,102包货物全部被冲走,甲公司发现多装货物后要求乙公司返还,问:乙公司是否有义务返还?
答:没有。因为乙公司对于多装的两包服装并未察觉,说明乙公司是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且由于不可抗力使这多装的两包服装已经不复存在,而善意占有人返还的范围为现存利益,所以乙公司没有返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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