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9.01
【字 号】〔2021〕1342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公务员分数线∙【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和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34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系统归口单位,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厅属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标准
  凡在我省(哈尔滨地区除外)从事城乡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标准执行《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2〕26号)及《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规定条件。
  二、相关政策规定
  (一)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中、高级职称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1日算起。
  (二)学历破格人员需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并经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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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报人员为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执行,提交《岗位任职合格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五)职称评审中,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执行。监理工程师参评职称按照《监理工
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六)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具体按照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山西太谷招聘  (七)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论文和著作可在原有评审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篇和1万字要求,上述降低篇数和字数政策不可叠加执行。
  (八)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有职称评聘标准的基础上,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评审。
  (九)从2021年起,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参加乡村振兴时间折算为相应科研任务量,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将服务忻州教育网
地方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绩贡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评审优先通过。
会计初级准考证打印时间  (十)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3号)规定执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县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地处县域的省市直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十二)申报人所提供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和论文论著等,须是在取得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
  (十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管理、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十四)全省职称评审、认定等信息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反馈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信息确认表》由申报人在管理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60.219.211.87:8888,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60.219.211.87:8888/pwh/cj.jsp。**************。
  三、申报复核推荐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市(地)人社局或人才中心(服务局)逐级审查、报送,不受理县(市、区)或个人报送材料。申报渠道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33号)执行。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将日常表现、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职称评聘相结合,通过开展岗位竞聘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妥善解决有资格待聘的“存量”与没资格待评的“增量”问题。
  (三)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
  (四)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2022年山东省省考公告  (五)各级推荐单位要重点对申报人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对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疑异的,应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认证等佐证材料;对复印材料真实性予以认定的,要在相关材料上骑缝加盖审核部门印章;申报单位及申报本人要认真规范填写《专业技术任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承诺人未签字,单位考核情况、申报专业填写不准确不规范及其他审查表缺项的申报人员材料,将不予受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