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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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省考公告【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5.08
【字 号】苏政办发[2004]40号
【施行日期】2004.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
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40号)
江西省2022公务员考试时间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农林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考公务员职位表查询                           二00四年五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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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残疾人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教育培训、康复医疗、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残疾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健全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为帮助残疾人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切实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
  1.稳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渠道,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2004〕7号),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享受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各级民政部门作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各级税务、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残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应予接纳,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安
排残疾人工作的,纳入接纳残疾人就业的计算范围。福利企业每安排一名盲人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名额。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机构。按摩机构集中安排盲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享受福利企业减免税待遇。要积极组织苏北地区农村残疾人到苏南地区福利企业培训和实习,支持苏南地区福利企业吸纳苏北地区残疾人进厂务工。
  2.建立鼓励残疾人个体创业的机制。残疾人个体创业符合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类优惠政策。各级政府为实现再就业目标购买的就业岗位,应优先提供给适合岗位要求的下岗残疾职工。将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纳入社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级残联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将本地有求职愿望的残疾人登记入册,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社会就业工作安排,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工商部门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执照的残疾人,简化办理手续,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各级城管部门应在场地
、摊点、摊位安排等方面,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方便。残疾人个体从事劳务、服务性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商业经营,营业额较小的,给予减免税照顾。
  3.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乡各类经济组织,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劳动部门要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不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单位采取行政约束措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由地税部门代征,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各用人单位要对残疾职工给予特别照顾,各级工会组织要关心残疾职工的生活,依法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岗的残疾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应对残疾职工妥善安置,不得推向社会。对于残疾人双职工家庭,必须保证一人在岗就业。企事业单位因实行改组、改制或关、停、并、转的,应保证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或安排适当的工作。对残疾职工终止或解除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和当地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二、加大残疾人教育培训力度
  5.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可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纳入教育体系,免除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残疾儿童少年书本、杂费,减免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书本、杂费,对寄宿的残疾儿童少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普通学校主要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苏南和苏中地区残疾人义务教育入学率、保留率要达到当地义务教育水平,苏北地区要接近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残疾人中、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高年级段,要进行劳动预备培训,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教育,提高残疾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各级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支持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各类中等和高等院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残疾人。
  6.安徽基础资源教育平台登录建立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各地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救助活动。各级残联要摸清失学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雨行动”要将救助失学残疾儿童纳入其中。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各地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7.对有劳动能力且愿意接受培训的残疾人,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要提供方便,积极主
动组织培训,并在培训费用上给予减免优惠。有关部门组织的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其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对有劳动能力且要求培训的农村被征地残疾人,按特困人员的补助标准给予培训。对残疾人实施职业技术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申请财政培训扶持资金,获得支持的机构应降低残疾人培训收费标准。残疾人参加培训,取得县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所在地残联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三、建立残疾人医疗康复体系
  8.把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医疗救助对象。残疾人到医院(卫生院)就医的,凭《残疾人证》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