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兵团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公告
  2018年公务员考试陆续开始啦,店铺为您整理了《2017年兵团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朋友们⼀定要好好复习,在这⾥提前预祝考⽣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7年新疆⽣产建设兵团⾯向内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公告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规定(试⾏)》、《兵团公务员录⽤实施办法(试⾏)》的有关政策,现将兵团2017年⾯向内地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录原则和⽅法
  招录⼯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法进⾏。
  ⼆、招录条件和对象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31⽇⾄1999年12⽉31⽇期间出⽣); ⼈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和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作能⼒;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事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7年新疆⽣产建设兵团⾯向内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内地招录职位表》)。
  下列⼈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作⼈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作⼈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的⼈员。
  4.现役军⼈。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资格未满3年的⼈员。
b区最容易调剂的大学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员。
  7.在读研究⽣(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本《公告》附件“⼈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招录对象
各专业考研科目一览表
  内地的全⽇制普通⾼校本科及以上毕业⽣(不含定向、委培⽣、2018年应届⾼校毕业⽣)。
  三、招录⼯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
  ⽹上报名时间:2017年12⽉18⽇10:00—12⽉25⽇18:00。
  ⽹上缴费时间:2017年12⽉18⽇10:00—12⽉26⽇18:00。
jseea cn考生服务平台  ⽹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1⽇—5⽇。准考证打印⼀式2份,参加资格复审、⾯试、体能测评时需携带。
  (⼆)笔试时间
  2018年1⽉6⽇-7⽇(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1⽉18⽇12:00
  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兵团考试信息⽹(v)公告
  四、招录⼯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试,体能测评(⼈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和录⽤等。
  (⼀)报名
  1.职位查询
  兵团机关有关部门(系统)具体招录⼈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内地招录职位表》。
  报考⼈员可于2017年12⽉8⽇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v)进⾏查阅。
  2.⽹上报名
  报考⼈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v),通过公务员⽹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7年兵团机关有关部门(系统)⾯向内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员只能选报⼀个职位。报考⼈员要结合⾃⾝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的职位,防⽌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违纪违规⾏为处理办法》(⼈⼒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员可于12⽉18⽇⾄12⽉25⽇登陆兵团考试信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期间,报考申请尚
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2⽉25⽇18:00⾄12⽉26⽇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员必须在2017年12⽉26⽇18:00前完成⽹上缴费。报名费每⼈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员由于个⼈原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职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例的职位将取消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12⽉28⽇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公布。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员,兵团⼈⼒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笔试
  1.笔试科⽬
  笔试科⽬为《⾏政职业能⼒测验》和《申论》。
  《⾏政职业能⼒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员必须使⽤0.5-0.7mm的⿊⾊签字笔在专⽤答题纸上⽤汉语答题。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8年1⽉6⽇上午《⾏政职业能⼒测验》
  2018年1⽉6⽇下午《申论》
  笔试在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东省、陕西省、⽢肃省、辽宁省、河南省、四川省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下⼀环节资格。报考⼈员有⼀科⽆成绩的,取消进⼊下⼀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政职业能⼒测验》、《申论》两项科⽬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1⽉18⽇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查询。
  4.注意事项
  报考⼈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近期免冠照⽚的证明。
  (三)资格复审
  兵团机关有关部门(系统)负责本部门(系统)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员的资格条件进⾏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下⼀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员须提供有效居民⾝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近期免冠照⽚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通知。
  (四)⾯试
  报考⼈员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数1:3的⽐例确定进⼊⾯试⼈员名单,达不到规定⽐例的,按实际⼈数进⼊。
  ⾯试采取结构化⽅式进⾏。⾯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报考⼈员,取消进⼊下⼀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试成绩)/2
  (五)体能测评
  报考⼈民警察职位的⼈员按照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数1:3的⽐例确定进⼊体能测评⼈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下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民警察体能测评项⽬和标准(暂⾏)》规定执⾏。其中,10⽶×4往返跑和男⼦1000⽶跑(⼥⼦800⽶跑)两个项⽬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下⼀环节资格。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数1:1的⽐例确定进⼊体检⼈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民警察职位的⼈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进⾏。
  参加体检的报考⼈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不得饮酒,体检当⽇空腹。体检费⽤报考⼈员⾃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下⼀环节资格。
地生会考成绩查询网站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员进⼊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公⽰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上公⽰七天。
  (九)录⽤
  公⽰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续。新录⽤⼈员,试⽤期为⼀年,试⽤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资格。新录⽤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期)(《新录⽤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递补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视情况按成绩由⾼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相关政策
  (⼀)笔试开考⽐例
  兵团第⼀、⼆、三、⼗四师职位的笔试开考⽐例为1:2(职位招录计划数:报名⼈数,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开考⽐例为1:3。达不到开考⽐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学历和专业认定
国考公务员职位表2021查询
  报考⼈员的第⼀学历必须为全⽇制普通⾼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六、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录⼯作进⾏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作的考官或⼯作⼈员要严格实⾏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作⼈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实施办法(试⾏)》的相关规定进⾏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纪律⾏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的,取消其录⽤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察局:0991-12388
  七、招录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动放弃。五章一簿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变化另⾏通知。
  3.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兵团公务员局:0991-*******
  附件:
  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7年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