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武昌职业学院2021年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章总则
  第⼀条为确保学校2021年招⽣⼯作顺利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适⽤于武昌职业学院专科(⾼职)招⽣⼯作
  第三条武昌职业学院招⽣⼯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武昌职业学院招⽣⼯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武昌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990,湖北省代码C608
  第七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中洲⼤道98号邮编430202
  第⼋条办学层次与类型:民办普通职业⾼等院校
  第九条学校基本情况
  武昌职业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湖北省⼈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制普通职业⾼等院校,是中国⼈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箭军、武警部队和国防动员单位定向⼠官培养院校。历经⼗九年的发展,已形成融学历教育、⼠官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于⼀体的综合性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办学⽔平不断提升,影响⼒持续扩⼤,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络系统“⽰范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2017年“⾼职院校思想政治⼯作创新⽰范案例50强”称号;2018年被授予“湖北省国防教育基地”和“武汉市国防教育基地”,荣获教育部、省级多项教学成果奖。
冬奥会几年一次  学校位于武汉光⾕腹地,汤逊湖畔,占地⾯积861亩,在校学⽣1.6万⼈,其中在校⼠官⽣规模达5000⼈左右。建有功能完备的实训中⼼及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现有校内实训室85间,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与阿⾥巴巴、京东、东风乘⽤、九州通医药集团、交通银⾏、甲⾻⽂、新华三、中铁建设等32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校企合作协议。
  学校秉承“厚德强能、励志创新”的校训精神,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育⼈为本,质量⽴校,
特⾊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德育为先,素质为重,能⼒为本,⼯学结合”的教学理念;“教学真活、学⽣真忙、毕业真难、管理真严、教师真爱”的治校理念;“⼼中有爱,眼中有⼈,肚中有货,⼿中有艺”的育⼈理念;“温暖、温馨、温度、态度、厚度”的学⽣管理理念。
  学校共设⼠官教学部、各军种⼤队、旅游学院、商学院、电⼦信息⼯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教育与外国语学院、⽆⼈机技术应⽤学院等教学管理单位,云计算、物联、⼤数据、络信息安全、⼈⼯智能、移动互联开发、现代通信技术、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61个专业及专业⽅向。专业设置涵盖了电⼦与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建筑、财经商贸、旅游、⽂化艺术、教育与体育等8个专业⼤类,形成了专业结构与区域重点产业布局相适应、⾼素质技术技能型⼈才培养与部队技能⼈才需求融合发展的格局。
  ⽬前,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以⽴德树⼈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教学改⾰为根本动⼒,以深化“军民融合、产教融合”为根本路径,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军民融合发展需要为⼰任,拓宽办学渠道,提⾼⼈才培养质量,形成了“⾃主办学、依法治校,专家治学、学⽣⾃治、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机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体昌职⼈奋⼒谱写学校⾼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争把学校建设成为整体办学实⼒和社会影响⼒位于国内同类院校前列,成为特⾊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的⾼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招⽣计划与专业
  第⼗条2021年,我校共设有园林⼯程技术、建筑⼯程技术、建设⼯程管理、⼯程造价、机电⼀体化技术、⽆⼈机应⽤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空中乘务、通⽤航空器维修、飞机电⼦设备维修、⼯业机器⼈技术、电⼦信息⼯程技术、物联应⽤技术、移动互联应⽤技术、计算机络技术、软件技术、⼤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信息安全技术应⽤、现代通信技术、⼈⼯智能技术服务、⼤数据与会计、电⼦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学英语教育、商务英语、跨境电⼦商务、运动健康指导、⾼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党务⼯作等共38个招⽣专业,⾯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治区)招⽣。
  第⼗⼀条学校招⽣计划通过省级招⽣主管部门站、各省官⽅志愿填报指南、学校官⽅站、学校招⽣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
  第⼗⼆条录取⼯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招⽣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遵照德、智、体全⾯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三条录取规则
贵州银行招聘  1.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平⾏志愿的省份,执⾏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不⾜时,从⾼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对未实⾏平⾏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第⼀志愿投档考⽣不⾜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以此类推。若同批次同科类出现同分情况,依次对⽐语⽂、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分数较⾼者。
  2.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我校认可省级招⽣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任何⾃主加分政策。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调剂录取。对⽆法满⾜本⼈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考⽣选考科⽬应符合我校招⽣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我校将根据考⽣投档成绩,参考⾼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录取。对于实⾏新⾼考改⾰的省份,我校的录取⼯作按有关省市⽂件规定执⾏。
2022年省考公务员  5.专业选择遵循考⽣意愿,外语语种不限,男⼥⽐例不限。对于提前批录取的⼠官类专业,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
会计报名时间2022年  第⼗四条特⾊专业招⽣要求
  ⼠官⽣招⽣要求
  1)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
  2)参加2021年普通⾼校招⽣全国统⼀考试的普通⾼中应届毕业⽣,⾼考成绩达到省教育招⽣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3)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31⽇以后出⽣),未婚。
  4)政治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政审标准,⾝体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体检标准。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烈⼠⼦⼥、优秀学⽣⼲部优先录取。
  第⼗五条录取结果经省招⽣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
  省教育考试院官⽅站、学校官⽅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武昌职业学院成⽴2021年招⽣⼯作委员会,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招⽣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职能部门和有招⽣专业的⼆级学院负责⼈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制
定招⽣章程,审核招⽣计划,确定招⽣政策和录取规则,审核招⽣宣传资料,受理考⽣申诉,决策其他重⼤事项。
  第⼗七条招⽣处是学校实施招⽣⼯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常招⽣⼯作。该部门对学校招⽣⼯作委员会负责。
  第⼗⼋条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作顺利进⾏。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九条202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招⽣专业代码专业及⽅向收费标准(元/年)
  440104园林⼯程技术10800
  440301建筑⼯程技术10800
  440501⼯程造价10800
  440502建设⼯程管理10800
  460301机电⼀体化技术12600
  460609⽆⼈机应⽤技术14600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9800
  500405空中乘务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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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410飞机电⼦设备维修16600
  500412通⽤航空器维修16600
  510101电⼦信息⼯程技术16600
  510102物联应⽤技术16600
  510106移动互联应⽤技术198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16600
  510203软件技术19800
  510205⼤数据技术16600
  510206云计算技术应⽤16600
  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16600
  510209⼈⼯智能技术应⽤16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16600
  530302⼤数据与会计12600
  530701电⼦商务12600
  530702跨境电⼦商务12600
  530802现代物流管理12600
  540101旅游管理9800
  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9800
  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3600
  550106环境艺术设计13600
  550113⼴告设计与制作13600
  550114室内艺术设计13600
  570101早期教育12600
  570102学前教育12600
  570106⼩学英语教育12600
  570201商务英语12600
  570204应⽤韩语12600
  570205商务⽇语12600
  570308运动健康指导26800
中国cfa一级真实年薪是多少  570313⾼尔夫球运动与管理26800
  590102党务⼯作13600
  510101电⼦信息⼯程技术(陆军)14600  510101电⼦信息⼯程技术(海军)14600  510101电⼦信息⼯程技术(空军)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陆军)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陆军)⼥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空军)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箭军)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武警)14600
  510301现代通信技术(⽕箭军)⼥14600
  460609⽆⼈机应⽤技术(陆军)14600
  460609⽆⼈机应⽤技术(空军)14600
  460609⽆⼈机应⽤技术(⽕箭军)146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空军)146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箭军)146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箭军)⼥146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武警)14600
  510202计算机络技术(国防动员部)14600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
  第七章其它
  第⼆⼗条按国家招⽣规定录取的新⽣,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学⼿续。因故不能按期⼊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学资格。
  第⼆⼗⼀条每学期开学时,学⽣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暂缓注
册⼿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续后注册。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资助体系,保证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放弃学业。
  第⼆⼗⼆条学⽣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校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武昌职业学院,全⽇制普通⾼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章附则
  第⼆⼗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和个⼈办理招⽣相关事宜。对以武昌职业学院名义进⾏⾮法招⽣宣传等活动的外部机构或个⼈,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
  第⼆⼗五条本章程由武昌职业学院解释。
  第⼆⼗六条招⽣咨询及联系⽅式
  招⽣电话:027-********(全年)81335151 81335252 81335353 81335656 81335757(6-9⽉)
  学校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