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考面试成绩查询入口
【公布日期】2012.02.23
【字 号】宁人社[2012]54号
【施行日期】2012.02.23
公务员政审内容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22上海中考有多惨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及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2〕54号)
各技工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及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
  (一)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10日前,各校进行网上电子注册申报。
公务员招考热门专业
  2、2012年10月25日前,进行网上电子注册。
  3、2012年11月15-20日前,进行网上电子补注册报名中级经济师的条件
  (二)注册程序。
  1、学籍申报。10月10日前,各校依据市招办的《录取审批表》,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的要求,申报电子学籍。并将新生注册申请表(表一)、审批表(表二)和花名册(表三)一式两份,报我局人力资源开发处。
  2、学籍甄别。10月10-20日,我局将组织开展新生身份甄别工作,按照《南京市技工院校新生甄别表》(表四),对新生入学缴费、就读学校、注册专业、学制、层次、以及毕业颁发的证书类别、就业方式等进行甄别。重点核查招生录取、学生缴费和新生入学情况。
  3、学籍注册。10月20-25日,对通过甄别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各校注册时间另定)。11月15-20日,对推迟入学的学生进行补注册。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
  (三)新生注册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2012年新生注册。
  1、申请注册的专业、学制,与招生计划不一致的;
  2、申请注册的鉴定工种与《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职业(工种)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