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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一、建强数字设施,增强基础支撑能力
1
升级通信
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宽带宁夏”工程,适度超前部署以千兆光网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千兆到户”能力规模化覆盖。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2
加快推动5G独立组网规模部署,重点加快中心城区、重点区域、交通沿线的网络覆盖,到2025年,5G用户普及率达到56%。
3
加快推动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工作,优化互联网跨网访问质量,降低企业网络接入成本,为“东数西算”提供更完善的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卫市人民政府。
4
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建设铁塔设施,鼓励实施管廊管线共建,推动电力、铁路、公路、市政等行业公共设施向通信领域开放。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5
完善感知
基础设施
探索构建全区统一的感知设施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区统一标准、统一授权和统筹管理。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6
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部署,打造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的物联网网络。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宁夏铁塔公司。
7
试点推进智慧杆塔、智慧管网(廊)等综合性物联网载体建设,推动交通、安防、应急、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物联网数据统一汇聚处理和分析利用。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8
发展算力
基础设施
加快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扩大宁夏西部云基地数据中心规模,提升银川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打造大数据中心集。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9
推动宁夏超算中心建设,加快存量数据中心绿化改造,拓展多元化增值服务和应用服务体系,提升算力服务输出能力。
10
增强边缘计算能力,面向特定场景合理部署一批边缘计算节点,满足业务应用高实时性要求。
牵头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基础电信运营商。
11
布局融合
基础设施
聚焦重点行业和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地区,打造一批技术先进的行业级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
建设城市数字化新设施,推进水电气暖、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为城市高效、安全、低碳运行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公务员分数线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13
加快公路、铁路、民航、水利、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撑数字治水、智慧能源、智慧交通等重点行业应用。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建设数字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4
夯实基础
支撑体系
升级完善“一网双平面”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15
统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数据中心资源布局,升级一体化政务云,提升自治区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引导行业专有云按需有序部署。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16
深化共性应用系统支撑,统一建设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应用系统,提升面向各部门的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7
集约化建设全区统一的“宁政通”APP,整合协同办公、决策支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在线会议、机关事务等功能,实现协同办公业务在线化、一体化。
18
完善政务
数据资源体系
按照“1+N”的平台架构,加快推进宁夏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升级完善统一基础数据资源库,按需建设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
19
围绕数据采集、存储、加工、流通等环节,建立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数据资源治理,提升数据资源质量。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20
完善自治区、市两级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平台,提升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空间地理信息、智能算法等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分类有序开放。
21
优化政务
在线服务体系
高标准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建设,加快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开展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22
推进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基层民生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改革。推动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等民生服务事项可全程帮办代办。
23
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加强数字服务入口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公共服务实体卡电子化、功能互认化、服务整合化。
24
强化数字
治理能力
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系统对接,提升治安防控、应急指挥、疫情防控、资源管理、生态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协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应急厅、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25
强化大数据赋能,推动各重点领域建设“数据大脑”,加强关键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预警和预判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26
建设运营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健康码、行程码、时空伴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等涉疫数据,做到数据动态维护、实时更新、及时共享、一键直查和跨区协查,解决防疫信息不协同、风险人员定位不精准、区域协查不及时等问题,助力实现涉疫人员“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状态清”。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班,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7
推动“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各领域事项、业务流程和实施情况在线监管。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28
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协同和业务系统集成,推进“互联网+”村级公共服务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初会准考证查询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29
开展数字
民主法治应用
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提高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各级政协履职数字化水平,拓宽众有序参与政治渠道。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
30
建立自治区“互联网+督查”系统,加强与政府履职各重大业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开展重大督查事项监测评价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强化流程督查、效能督查。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31
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加强政法部门数据共享和协同治理,不断提升数字法治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
三、培育数字经济,塑造科技创新动力
32
创新发展
数字产业工商管理公务员职位表
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发展消费电子零部件以及智能终端制造业,加快建设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银川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33
持续推进以绿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云计算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大数据装备制造、数据加工等关联产业,打造大数据产业基地。
34
积极推进银川经济开发区育成中心、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创建特软件园,加快培育相关新兴信息技术产业。
35
中国税务师报名入口深化工业
数字化
转型
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程,梯次推进智能改造,实施“机器换人”和生产线智能改造,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6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引导平台企业和行业龙头整合开放资源,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37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应用,培育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
38
加快工业园区智能化升级,开展智慧园区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国家级智慧园区试点示范,提升要素集聚和综合配套能力。
39
推动农业
数字化
转型
建设宁夏农业大数据中心,以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食品、种业为重点建设全产业链单品大数据平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行业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数据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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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40
依托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建设智慧种植、智慧养殖、智慧农机等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促进互联网、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深度融合。
41
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发展共享农业、订单农业、认养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
42
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聚焦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领域,支持企业建设一批行业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43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聚焦医疗健康、商贸流通、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积极推广“智能+”融合新应用,培育更多数字消费服务新增长点。
44
加快建设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提升一体化跨境电商监管服务能力,推进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贸易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四、建设数字社会,提升便民惠民体验
45
加快“互联网+”示范区建设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健康码在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等场景“一码通行”,推广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辅助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服务应用。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46
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搭建全区“教育大脑”和一体化智慧教育平台,培育一批“互联网+教育”示范县、标杆校,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培训教育和研修基地。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47
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打造“互联网+城乡供水”大数据中心和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48
打造便捷化数字公共服务
推动数字公共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重点围绕养老、社保、培训、就业等百姓身边需求,升级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多元化服务接入渠道。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49
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发展优质数字服务产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发展终身学习数字服务体系,加强数字安全技能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50
优化数字
生活服务
推广智慧社区数字应用服务体系,加快社区智能停车、智能安防、智能快递、智慧照明等服务应用全区普及,切实优化社区基层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单位)。
51
建设推广智慧公交系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智慧停车、室内导航、无感支付、信用消费等便民服务应用,争取央行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营造良好的数字消费氛围。
52
发展“互联网+文旅”等更加丰富的数字商业服务应用,推动便捷支付、共享经济、智慧出行等服务集成,深层次激发社会数字消费活力。
53
加快数字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统筹发展,鼓励银川市等有条件地区建设“数据大脑”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54
升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将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纳入平台管理,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智慧监督和综合评价,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
牵头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
55
加快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动数字便民服务、数字乡村治理、农村电子商务等应用全面向乡村一级延伸,提升乡村数字化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