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健全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明确目标规划。稳步推进选聘工作,实现大学生村官队伍动态平衡。到2015年,全省保持一半左右的行政村(社区)配备大学生村官。坚持以用为先,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2名以上大学生村官担任村“ 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今后3至5年,每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300名左右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 市、区) 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对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科级干部进行跟踪培养,2013年起,从中择优选拔一批乡科级正职干部,重点选拔一批乡镇正职和县级团委、妇联正职;到2016年,结合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择优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2、提高选聘质量。严格选聘标准,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从2013年起,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211”院校和基层急需的涉农专业可以放宽至学生干部外,其他必须是中共党员。创新选聘方法,探索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以及面向重点院校定向选聘等方式,增强选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选聘质量。从2013年起,每年拿出5-10%左右的选聘名额,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从“985”院校定向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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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规范岗位管理。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 市、区) 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县( 市、区) 党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管理,县( 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和接收大学生村官的毕业派遣手续,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其任职经历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可以作为公务员定级、干
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等的资历。
  4、加强教育培训。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落实专项培训经费,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列出专门预算,实行分层、分类培训。省重点负责示范培训,市重点负责创业和拓展培训,县( 市、区) 重点负责岗前和日常培训,确保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适应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岗位需求,采取菜单选学、跟班体验、基地实践、案例教学、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创业富民、法律法规、社会管理、实用技术、廉洁自律等教育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制度,做好考核评价工作。江西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22>西北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
  5、切实关怀关爱。完善结对帮带和谈心谈话制度,每名县级领导干部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联系;县( 市、区)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两次,乡镇党委每季度至少一次要与大学生村官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学习、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正常调整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乡村两级必须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基本的食宿、办公条件,不具备单独安排食宿条件的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或条件较好的村就近集中安排,市县乡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大学生村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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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重实际使用。及时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村官切实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职责,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的,原则上应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根据大学生村官担任的职务明确分工,保证他们能够参加村党组织或村委会的会议,参与村里的议事决策和重要事务,并及时将其中非党员优秀分子培养和发展为党员。县(市、区)、乡镇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陕西人事人才网  7、强化管理责任。健全和完善考勤、述职、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乡镇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是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要明确由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工作。要加强大学生村官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严格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纪律, 县( 市、区) 直及以上部门不得借用,但经县( 市、区) 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 市、区) 、乡镇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综治等岗位锻炼。对于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
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聘;对在外兼职、在外单位长期借调或借口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违反管理规定长时间脱岗的确定为不合格,不得续签合同;对素质能力不适合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众意见较大、作风不扎实的予以解聘。要建立奖惩机制,对管理工作突出的乡镇党委要在表彰中给予倾斜,对管理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8、加强考核评价。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考核,实行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门及乡镇党委逐级考核制度,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实行工作实绩和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聘期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以及大学生村官互评等形式进行,考核等次在一定范围公示,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培养、使用、选拔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