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幼升⼩不过是未来进⼊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的真实⽬的是紧紧瞄准⾼考的。因此幼升⼩既要看⼩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的初中、⾼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忧考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中⼩学学校招⽣⼊学⼯作实施细则,欢迎⼤家的关注。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向,建设家门⼝的好学校,规范招⽣⼊学⾏为,构建教育良好⽣态,保障适龄⼉童少年公平⼊学、全⾯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要求,制定本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实施细则。
  ⼀、总体要求
  (⼀)坚持就近⼊学
  公办学校实⾏按户籍划⽚⼊学或划⽚电脑随机录取⼊学。区教育局依据适龄⼉童少年⼈数,遵循⼊学划⽚历史沿⾰,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区、街道和⼈⼝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学校可实⾏⼀套房屋优先解决⼀个家庭的户籍适龄⼉童就近划⽚⼊学,其他迁⼊的适龄⼉童统筹安排⼊学,并建⽴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我
2022年10月两会时间
区民办学校优先满⾜我区户籍学⽣⼊学需求,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随迁⼦⼥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
  (⼆)坚持免试⼊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试、⾯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为。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招⽣⼊学实⾏同步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学及录取⼯作均纳⼊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学平台统⼀管理。民办学校招⽣计划、录取⼈数和补录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公布。招⽣报名⼈数超过核定招⽣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计划,不再招⽣。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需完成学位最终确认。适龄⼉童法定监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学⼊学
  (⼀)⼊学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6年8⽉31⽇前,含8⽉31⽇出⽣)的新都区户籍适龄⼉童、随迁⼦⼥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童。
  (⼆)信息采集
1.区教育局于4⽉28⽇前发布本地户籍⼊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进⾏。适龄⼉童法定监护⼈于5⽉9⽇—5⽉20⽇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进⾏上信息采集。
2.随迁⼦⼥⼊学申请⼈须于4⽉20⽇⾄5⽉20⽇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后进⼊“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申请办理。
  (三)资料审核
  就读公办⼩学的本区户籍适龄⼉童,由法定监护⼈持适龄⼉童与其同⼀户籍的本区居民户⼝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30⽇—6⽉2⽇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现场审核。
  (四)民办⼩学上报名
1.4⽉30⽇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计划、招⽣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学公布招⽣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2.所有民办⼩学招⽣均在统⼀平台实⾏统⼀上报名。⾃愿就读民办⼩学且符合民办⼩学招⽣简章中招⽣条件的适龄⼉童,须于6⽉13⽇—6⽉16⽇进⼊“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报名”进⾏上报名。
3.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学招⽣简章后,⾃愿填报⼀个民办⼩学志愿。
4.6⽉21⽇,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5.6⽉24⽇,民办学校未完成招⽣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公布补录计划。6⽉25⽇,未完成招⽣计划的民办⼩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未实⾏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6⽉27⽇,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五)学位确定
  1.公办⼩学学位确定。根据⼊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户籍所在地⼀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公务员考试申论考什么内容
湖北国考公务员2021年考试时间实际居住地⼀致的适龄⼉童优先保障划⽚⼊学;再根据登记⼊学⼈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类别的适龄⼉童⼊学。公办⼩学
现场审核⼯作结束后⾄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童申请就读公办⼩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2.民办⼩学学位确认。已被民办⼩学录取的适龄⼉童,家长应于6⽉22⽇—6⽉23⽇在上系统中进⾏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学位但⼜放弃的适龄⼉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国医院招聘信息
  (六)⼊学告知
1.公办、民办⼩学完成招⽣⼊学录取⼯作后,各学校以发布公告、发放⼊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童家长⼊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通过“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规定时间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办理⼊学报到。
  三、初中⼊学
  (⼀)信息采集与核对
1.4⽉20⽇—27⽇,本区⼩学毕业⽣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进⾏⼩学毕业信息核对、校正。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编定报名流⽔号,⽤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新都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新都区户籍⼩学毕业⽣须在4⽉20⽇—4⽉27⽇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同时向现就读⼩学提供户⼝簿和监护⼈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新都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新都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学就读、回新都区就读初中的新都区户籍⼩学毕业⽣,须于4⽉20⽇—4⽉27⽇带上户⼝簿、监护⼈房产证明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登记,经审查后⽅可进⾏信息采集。
  (⼆)公办初中⼊学
  6⽉10⽇,本区⼩学毕业⽣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查询学⽣升学对应区域。6⽉17⽇—20⽇,市直属学校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可⾃愿填报⼀所市直属学校。6⽉29⽇,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学或多校划⽚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其法定监护⼈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5⽇,区教育
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范围及⼊学计划;7⽉7⽇,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学或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学
  4⽉30⽇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计划、招⽣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6⽉10⽇—11⽇,民办⼀贯制学校在籍⼩学毕业⽣,⾃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14⽇,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贯制学校直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15⽇,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6⽉17⽇—20⽇,本市户籍适龄⼉童、本市学籍⼩学毕业⽣、随迁⼦⼥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进⾏民办初中上报名,每位学⽣可⾃愿填报⼀所民办学校。6⽉29⽇,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30⽇,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11⽇,民办学校未完成招⽣计划需补录的,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12⽇,未完成招⽣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未实⾏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7⽉14⽇,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组织录取
  我区属于成都市中⼼城区,按照市教育局相关⽂件规定:⽯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学成都实验中学实⾏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数未超过招⽣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成都市中⼼城区户籍学⽣及已在成都市⼩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城区就读的随迁⼦⼥均可报名参加第⼀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新都区本地户籍⼩学毕业⽣实⾏按户籍地划⽚⼊学或划⽚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九年⼀贯制学校的本区域户籍⼩学毕业⽣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区教育局按照统⼀政策、统⼀时间、统⼀录取办法、统⼀⼯作程序的管理办法,于7⽉7⽇组织开展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划⽚⼊学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录取由区教育局统⼀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录取。报名⼈数超过核定招⽣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学毕业⽣,仍按公办初中学
校⼊学办法⼊学。民办九年⼀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学毕业⽣可⾃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申请,直升学⽣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21⽇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条件的⼀贯制⼩学毕业⽣,须在6⽉10⽇—6⽉11⽇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计划,在本校⾃愿直升的⼩学
申论历年真题
毕业⽣中实⾏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计划,其空余学位实⾏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6⽉30⽇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区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已被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毕业⽣(含电脑随机录取和⼀贯制学校直升),法定监护⼈应于7⽉8⽇—7⽉9⽇在上系统中进⾏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学毕业⽣,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放弃的⼩学毕业⽣,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学报到
  学⽣在7⽉12⽇—7⽉15⽇到录取学校办理⼊学报到⼿续。
  四、其他体⼊学
  (⼀)随迁⼦⼥
  按照市教育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员和本市户籍跨⾏政区域居住就业⼈员随迁⼦⼥接受义务教育⼯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和《新都区⾮本区户籍居住就业⼈员随迁⼦⼥接受义务教育⼯作实施细则》(新都教办〔2021〕10号)相关规定办理。不会操作上办理的,申请⼈可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设⽴的审核点指导下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学位紧张的区域,由区教育局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优抚对象⼦⼥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层次⼈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线医务⼯作者⼦⼥、“成都⼯匠”⼦⼥、进藏⼲部职⼯⼦⼥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其他
  区教育局按规定做好残疾⼉童、本市集体户⼦⼥、持旅⾏证⼊境适龄少年⼉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童⼊学⼯作。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主动申请捆定安置。因
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不能同时就读同⼀学校(校区)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与在读⼦⼥就读同⼀学校,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多⼦⼥⼊学按学位紧张区域向不紧张区域统筹原则执⾏。
  五、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上海公安学院  (⼀)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学籍注册,区教育局将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计划、招⽣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并在每年9⽉⾄10⽉新⽣报名注册学籍时实⾏逐⼀核对、批量导⼊。
  (⼆)严格学籍转接管理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续的学⽣⼊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转学,由此造成学⽣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和地⽅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新建学校转学招⽣由区教育局管理。⼩学⾼段⽆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区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学⾼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通过转学提前抢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