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经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公告
为维护⼴⼤适龄⼊学⼉童权益,提升教育便民服务⽔平,根据《⼭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学⼯作的通知》(潍教函〔2021〕4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学⼯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年龄及招⽣范围
(⼀)⼊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31⽇及以前出⽣)的适龄⼉童应报名⼊学⼩学⼀年级;⼩学应届毕业⽣应报名升⼊初中⼀年级。适龄⼉童因⾝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学的,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下同)应当通过经济区招⽣报名平台或“潍坊教育微服务”提交申请,由当地镇街⼈民政府或者教育管理服务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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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范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区进⾏免试登记⼊学,各学校招⽣⽚区。
深圳公务员职位表2021查询⼆、招⽣时间及报名⽅式
(⼀)报名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报名时间统⼀为7⽉11⽇—1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报名时间统⼀为7⽉11⽇—13⽇,学⽣限报⼀处符合招⽣条件的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通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报名平台进⾏报名,对⽆法进⾏⽹络报名或⽆法通过⽹络审核报名材料等特殊情况,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作⼈员帮助进⾏⽹络报名,最⼤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聚集。2023年会计考试几月份报名
(⼆)报名⽅式
(三)招⽣办法
1.民办学校严格执⾏招⽣计划,实⾏登记⼊学或电脑派位招⽣。民办学校报名⼈数超过招⽣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式招⽣;报名⼈数不⾜招⽣计划数时,直接登记⼊学。根据民办学校报名情况,7⽉14⽇,教育管理服务中⼼统⼀组织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于派位当⽇通过学校⽹站或校务公开栏等公布招⽣结果。学⽣限报⼀处符合招⽣条件的潍坊城区(包括经济、奎⽂、潍城、坊⼦、寒亭、⾼新,下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公办学校根据招⽣计划分批次进⾏学位安排,户籍、房产在经济区内且⼀致者优先安排学位。
(1)当地居民⼦⼥。经济区居民⼦⼥⼊学,需提供⽗母的户⼝簿、房产证,⼩学⽣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学且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对具有当地户籍、
在当地城区⽆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年(含)以上租赁证明、有合法稳定⼯作的家庭,由教育管理服务中⼼学校布局、教育承载⼒、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同⼀套住房在同⼀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租赁家庭的⼦⼥就近⼊学。
(2)随迁⼦⼥。进⼀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义务教育⼊学政策。随迁⼦⼥⼊学需提供⽗母的居住证、户⼝簿,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学⽣⼀并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学,混合编班、统⼀管理。随迁⼦⼥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切实做好特殊体学⽣⼊学
(⼀)残疾⼉童。⼤⼒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在校就学、送教上门等多种⽅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童⼊学。
潍坊聋哑学校⾯向全市招收听障学⽣;潍坊盲校⾯向全市招收视障学⽣,同时⾯向各区、开发区(有特教学校的区除外)招收孤独症⼉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童,家长于7⽉10⽇上午持适龄⼉童残疾⼈证、户⼝簿、已有的医学检
外)招收孤独症⼉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童,家长于7⽉10⽇上午持适龄⼉童残疾⼈证、户⼝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童携带近年智⼒评估和⽣活能⼒测试等资料;随迁⼦⼥⼀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8332591)进⾏⼊学评估鉴定。
(⼆)孤⼉和家庭经济困难学⽣。各学校要做好孤困⼉童(孤⼉、困境⼉童和农村留守⼉童)等特殊体学⽣的就学保障⼯作。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困⼉童情况,开学两周内进⾏普查。学校要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落实资助救助、“特殊需要学⽣关爱档案库”“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政策。
(三)⾼层次⼈才⼦⼥。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层次⼈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才,通过我区申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才⼯程⼈选、泰⼭产业领军⼈才、泰⼭学者、鸢都产业领军⼈才、鸢都学者)⼦⼥⼊学,在招⽣报名期间,通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报名平台提交⼊学报名材料。教育管理服务中⼼尊重本⼈意愿,简化办理流程,在⼯作地或居住地优先协调⼊学。
(四)优抚对象⼦⼥。对烈⼠⼦⼥、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员⼦⼥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享受军⼈⼦⼥教育优待政策。⽴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线⼈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安排就读。6⽉30⽇
前,部队政治⼯作部门将符合在经济区⼊学优待条件的军⼈⼦⼥⼊学需求报潍坊市军分区政治⼯作处;市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名单;市消防救援⽀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员适龄⼦⼥名单;⽴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线⼈员⼦⼥名单由⼭东省教育厅提供。优抚对象⼦⼥通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学平台报名。
四、优化报名⼯作流程枣庄事业单位招聘2021职位表
(⼀)实现全程⽹办。符合⼊学条件的⼉童,通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学平台进⾏报名。利⽤区义务教育招⽣平台,通过⽹上预约报名、数据共享、⽐对审核报名材料、线上通知等⽅式,分类分批完成招⽣报名⼯作,全⾯推⾏基于⼤数据共享的“⽹上办、掌上办、全⽹办”。
(⼆)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各学校要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招⽣⼊学有关政策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法证明的、可通过区义务教育招⽣平台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银行校园招聘2023
五、确保招⽣⼯作平稳有序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义务教育招⽣⼯作领导⼩组,全⾯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作
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招⽣⼯作实⾏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作⼈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招⽣⼯作平稳有序。
选调生如何报名(⼆)强化风险防控。推⾏风险管理,将风险管控贯穿在招⽣⼯作全过程。对于⽣源数远超公办学位数的学校,要发布预警提⽰。建⽴招⽣⼯作重要事项第⼀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的突发事件、体事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各学校要第⼀时间向教育管理服务中⼼报告。
(三)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对于报名⼈数超过招⽣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式招⽣,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由教育管理服务中⼼统⼀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按照有关规定,限制严重失信⼈员⼦⼥就读⾼收费民办学校。
(四)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区或范围进⾏登记⼊学,不得通过笔试、⾯试、⾯谈、考察或擅⾃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不得变相采⽤收取“赞助费”、给予⾼额奖励等其他⽅式或通过第三⽅渠道变相揽⽣源。不得采⽤“特长⽣”招⽣。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式分班。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正向引导。各学校要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向社会公布招⽣。对招⽣政策,要通过⽹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园和⼩学进⾏宣传解读、社区张贴海报等多种措施,进⾏
⼴泛宣传。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作前置⾄每年幼⼉园中班家长和⼩学五年级家长体,为家长准备⼦⼥⼊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六)强化⼊学责任落实。严格义务教育⼊学通知书和复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学前,要组织发放⼊学通知书;对
(六)强化⼊学责任落实。严格义务教育⼊学通知书和复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学前,要组织发放⼊学通知书;对于失学辍学⼉童,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学通知书要印制潍坊市学⽣资助研究指导中⼼(8080970)及经济区教育惠民电话(8167633)⽅便家庭经济困难学⽣进⾏咨询求助。
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严禁接收不符合⼊学条件的学⽣,坚决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问题,形成学年度适龄⼉童基础信息数据库。
严查⾮法办学⾏为,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式替代义务教育的⾮法办学⾏为。⽗母⽆正当理由未送适龄⼉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格控制招⽣班额。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学每班不超过 45 ⼈、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招⽣。⿎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式,对⼊学新⽣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其他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招⽣⼯作各项规定和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年度招⽣计划、停⽌当年招⽣直⾄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过招⽣计划未实⾏随机派位招⽣的,追究相关⼈员责任。
编辑:xiao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