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卫健委:实现健康码⼀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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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站近⽇发布通知,
提出各地落实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
实现防疫健康码统⼀政策、
统⼀标准、全国互认、⼀码通⾏。
△图源:新华社2020年国考是几月几日
在低风险地区,除特殊场所和特殊⼈员外,⼀般不应查验健康码。对于⽼年⼈等不使⽤、不会操作智能⼿机的体,可采取识读⾝份证、出⽰纸质证明、亲友代办或⼀⼈绑定多⼈防疫健康码等替代措施。
国家卫健委⽹站近⽇发布的
《关于深⼊推进“互联⽹+医疗健康”
“五个⼀”服务⾏动的通知》
内容如下:
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卫⽣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局)属(管)医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件印发以来,各地迅速⾏动、创新落实,推动“互联⽹+医疗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创新线上服务模式,为⽀撑疫情精准防控、避免聚集交叉感染、促进⼈员有序流动和复⼯复产等发挥了重要作⽤。为总结推⼴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进⼀步聚焦⼈民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互联⽹+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卫⽣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业深化“五个⼀”服务⾏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进“⼀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性化服务⽔平
坚持线上线下⼀体融合。医疗机构要在持续改善线下医疗服务⾏动的同时,充分运⽤互联⽹、⼤数据等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积极为患者提供在线便捷⾼效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互联⽹医院要与线下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线上线下⽆缝衔接的连续服务。⿎励各地运⽤智能物联终端设备,开展慢性病患者和⾼危⼈的特征指标数据的监测跟踪和管理,结合家庭医⽣签约服务,将健康管理下沉到社区服务站点。推进互联⽹
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互联⽹医院在基层医疗服务中的作⽤,引导重⼼下移、资源下沉,有序促进分级诊疗。针对⽼年⼈、⼉童、残障⼈⼠等体存在的“数字鸿沟”障碍,各地要切合实际坚持两条腿⾛路,合理保留传统服务⽅式,既要实现线上服务便捷化,⼜要注重线下服务⼈性化。在推⾏⾮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要简化⽹上服务流程,完善电话、⽹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式,畅通家⼈、亲友、家庭医⽣等代为预约挂号的渠道,同时提供⼀定⽐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服务窗⼝,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作者等⼈员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年⼈等体运⽤智能技术的实际困难。
优化智慧医疗服务流程。各地要坚持以患者为中⼼,积极落实国家卫⽣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开展“互联⽹+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要求,持续推动便民惠民10项服务30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关于进⼀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级以上医院要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优化就医流程,提⾼服务效率。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药指导、⼼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处⽅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内容。医联体、医共体等要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体化,以信息通⽀撑服务通,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
推动区域信息共享互认。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强化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应⽤,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及省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省
统筹平台,不断提升与国家平台数据联通质量。在符合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推动医疗机构间电⼦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
据联通质量。在符合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推动医疗机构间电⼦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调阅共享,逐步实现覆盖省域内的信息互认。各地要加快实现电⼦健康档案与电⼦病历、公共卫⽣服务信息的对接联动,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隐私的基础上,推进电⼦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明确开放内容、统⼀开放路径,逐步实现居民本⼈或授权便捷调阅个⼈电⼦健康档案,更好地记录和管理居民全⽣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国家将适时启动相关试点,积极推动在京津冀、长三⾓、成渝等有条件的区域,率先开展区域⼀体化信息联通、互认共享服务。
下列不属于二十四史的是推进“⼀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信息壁垒
强化⾏业内“⼀码通⽤”。各地要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统⼀技术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居民电⼦健康码规范应⽤,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院⼀卡、互不通⽤”问题。⿎励各地以普及应⽤居民电⼦健康码为抓⼿,推进实名制就医,探索以⾝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加强居民卫⽣健康⾝份标识与使⽤管理。推动居民电⼦健康码替代医疗卫⽣机构就诊卡,拓展在诊疗服务、公共卫⽣服务、慢病管理、在线信息查询、健康教育、⾎液管理等领域的使⽤,逐步实现卫⽣健康⾏业内⼀码通⽤。对⽼年⼈、⼉童等体,要合理保留线下⼈⼯服务,切实解决智能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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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跨部门“多码融合”。各地要坚持以⼈为本,加强相关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动居民电⼦健康码与⾦融⽀付码、市民卡等“多码融合”应⽤,在不同部门“卡”、“码”可切换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互通、业务通办,⽅便众使⽤。⿎励各地探索利⽤统⼀的“互联⽹+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居民电⼦健康档案与电⼦病历的有效融合应⽤,为居民提供全⽣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通过“多码融合”的追溯管理,在“三医联动”中逐步实现医疗就诊记录、费⽤清单、电⼦处⽅、电⼦病历、医疗费⽤结算记录等有效监管。
实现健康码“⼀码通⾏”。各地要依托全国⼀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切实⽅便⼈员出⾏和跨省流动,实现防疫健康码统⼀政策、统⼀标准、全国互认、⼀码通⾏。在低风险地区,除特殊场所和特殊⼈员外,⼀般不应查验健康码。对于⽼年⼈等不使⽤、不会操作智能⼿机的体,可采取识读⾝份证、出⽰纸质证明、亲友代办或⼀⼈绑定多⼈防疫健康码等替代措施。加强防疫健康码数据规范使⽤,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个⼈隐私。⼆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处增设⽆健康码绿⾊通道,配备⼈员帮助查询防疫健康码、协助⼿⼯填写完成流⾏病学史调查,缩短等候时间,为⽼年⼈等体提供更加细致适宜的服务。
推进“⼀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医疗在线⽀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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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站式”及时结算。医疗卫⽣机构要通过⾃助机具、线上服务、移动终端等多种途径,优化线上线下⽀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解决⽀付堵点问题。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医保、商保、银联、第三⽅⽀付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付⽅式。加快有关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联通共享,拓展在线⽀付功能,推进“⼀站式”及时结算,为参保⼈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落实“互联⽹+”⽀付政策。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医疗服务医保⽀付⼯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要求,坚持线上线下⼀致,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公平的医保政策,保持待遇⽔平均衡。参保⼈在本统筹地区“互联⽹+”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发⽣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付。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医疗服务⽀付的范围。⽀持“互联⽹+”医疗复诊处⽅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结合门诊费⽤直接结算试点,探索“互联⽹+”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长期处⽅”的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互联⽹+”医疗服务在线处⽅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
推进“⼀⽹办”政务服务,化解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扩⼤政务共享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有序共享的要求,卫⽣健康⾏业在已经实现出⽣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全员⼈⼝信息、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护⼠执业注册信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信息
等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由国家层⾯制定出台核酸检测信息等新⼀批数据共享清单,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撑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各地要完成“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加快推动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各级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通办。推⼴“出⽣⼀件事”联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实现出⽣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登记、医保参保、社保申领等事项“⼀次提交、多证联办、⼀站送达”。
便捷信息查询服务。各地要依托官⽅⽹站、、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政务服务平台等,整合汇聚公布省域
内“互联⽹+医疗健康”相关⽹上移动服务应⽤,便于公众“⼀个通道”获取诊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权威信息。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卫⽣健康⾏业电⼦证照建设与应⽤的指导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20〕17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卫⽣健康⾏业电⼦证照系统,实现电⼦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撑。加快推进⽹络可信⾝份认证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患者⾝份在线核验及医疗机构、医师、护⼠等信息公众查询。加强疫苗出⼚、流通、储运、使⽤信息全流程记录,⾯向众提供接种查询服务,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推进基层减负服务。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实卫⽣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按照“⼀数⼀源、⼀源多⽤、统⼀标准、
推进基层减负服务。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实卫⽣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按照“⼀数⼀源、⼀源多⽤、统⼀标准、整合共享”的原则,建⽴数据清单,加强源头治理,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各地要依托国家级和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死亡登记数据、法定传染病报告数据、突发公共卫⽣事件报告数据、核酸检测数据、抗体检测数据等⽹络直报信息在国家级和省级平台之间跨层级共享。⿎励各地在各类考核中应⽤电⼦健康档案,逐步取消纸质档案。⿎励以省为主开发统⼀的基层医疗卫⽣机构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基层报表尽量通过信息系统⾃动⽣成,减少⼿⼯填报和纸质报表,并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次”。
推进“⼀盘棋”抗疫服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撑
强化早期监测预警。国家与省(区、市)加快建⽴完善⼀体化的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按照整体统筹、横向整合、纵向贯通、突出重点的原则,覆盖公共卫⽣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检测实验室和互联⽹舆情信息等。横向联通共享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以及⼝岸异常症状送医、特定药品销售、冷链⾷品检测等多源数据,纵向贯通国家、省(区、市)与医疗卫⽣机构的涉及传染病相关数据,提⾼实时分析、科学研判能⼒。以呼吸道传染病为突破点,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提⾼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强化医防信息协同,加强⼈、物联防监测,医疗卫⽣机构要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事件相关信息与监测预警平台对接,实现症状、诊断及检查检验数据的⾃动采集。
加强疫情防控⽀撑。各地要健全完善传染病流调分析平台,强化卫⽣健康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联动,统筹利⽤⼤数据、⼈⼯智能技术,赋能⼈⼯流调⼯作,快速完成⼈员的分类排查,⾃动⽣成相关报告,⽀撑重点⼈排查、密接⼈员追踪,降低社会风险。依托国家疾控中⼼核酸检测的统⼀平台,加强与各省的信息联通,⽀撑预约检测、数据报送、结果查询、共享互认等全流程服务管理,保障低风险地区⼈员正常跨区流动。坚持国家和省级统筹,健全完善防护物资调配、医疗服务需求供给等综合保障信息平台,基于地理空间信息,动态管理省域内疫情防控救治机构、⼈员、疫苗、设备、物资等重点资源,实现可视化展⽰。
深化防疫咨询服务。⿎励医疗卫⽣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机构搭建互联⽹咨询平台,围绕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就诊指导、⼼理疏导以及中医药防治等内容,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减少线下⼈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励各地构建统⼀、权威、公益、⾼效的科普平台向公众开放,开展公共卫⽣、传染病防控、诊疗救治等知识宣传教育,提⾼居民健康素养和防护能⼒。各地要发挥远程医疗平台作⽤,借助信息技术下沉专家资源,提⾼基层医疗卫⽣机构疫情防控能⼒。加强⾯向海外华⼈华侨的互联⽹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应⽤,更好地为海外华⼈华侨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各级卫⽣健康、医保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坚持以⼈民为中⼼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推进新⼀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卫⽣健康⾏业深度应⽤创新发展,进⼀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加强线上监管,强化安全保障。要坚持⿎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
持“互联⽹+医疗健康”⽰范省(区、市)结合实际先⾏先试,探索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提升⽼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国家层⾯将加强⼯作指导和检查,并适时遴选推⼴⼀批“五个⼀”⾏动典型经验做法,不断促进“互联⽹+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