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10.11
【字 号】皖人社秘[2012]338号
【施行日期】2012.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2〕338号)
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作用,提升全厅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信息工作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宣传政策、沟通情况、交流经验、辅助决策、指导工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上传下达、联系工作的重要渠道,是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的基础依据,是宣传推介、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厅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工作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要努力提高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水平,自觉把政务信息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明确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一)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四年级写一小段新闻  (二)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三)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相关的重大社情民意及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四)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特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难题;
  (五)工作意见、建议和对策思路;
  (六)省、部要求报送的其他政务信息。
  三、规范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一)准确。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可靠,上报前应当核实事例、数据等,确保准确无误。
  (二)及时。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快速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三)规范。编报的信息力求文字精炼、用语规范,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情况明晰、数
据准确,措施有效、建议对路。
  (四)深入。多提供有预警性、趋势性、深层次、有分析的信息,力求透过表象,反映深层次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四、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务信息联络员制度。厅各单位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好、写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政务信息联络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搜集、编写和报送工作。
  (二)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厅主要业务处室平均每周报送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得少于1条,每年报送调研信息不得少于3篇,鼓励多报。根据省、部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厅有关单位进行约稿,约稿信息报送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重要综合性约稿信息报送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三)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厅办公室负责收集厅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信息送有关领导审批,整理后及时上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部
办公厅。厅办公室每月对厅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建立信息报送奖惩制度。厅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部办公厅采用,给予酌情奖励,被中办、国办采用或被省、部领导批示的信息,可加大奖励额度。年底根据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情况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长期不报送信息、报送信息敷衍,特别是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2012年10月11日
  附件:厅各单位政务信息联络员
一、厅机关各单位
 
二、公务员局
 
1.办公室
夏则元
1.综合处
杨 菁
2.法规处
谭全武
2.考录处
徐 伟
3.规划财务处
王时君
3.考奖处
倪建军
4.就业处
徐文军
4.培训监督处
余志勇
5.市场处
刘 峰
三、外专局
 
6.军转处
周 敏
1.国际交流处
汪于存
7.职业能力处
张 炜
2.外专处
吴 芳
8.专技处
西部志愿者网刘 楠
3.出国培训处
陈光兵
9.事业处
陈吉祥
四、厅属各事业单位
 
10.农民工处
何金峰
湖南政法干警考试
1.就业局
李 辉
11.劳动关系处
叶苑道
2.仲裁院
余存宝
12.工资处
李雪林
3.职工养老中心
马培津
13.养老处
刘雪峰
4.考试院
张 昊
14.失业处
教师资格证查询证书编号
杨 苏
5.医保中心
吴 旻
15.医保处
安 昕
6.人才中心
李宇莹
16.工伤处
夏晓蓓
7.居民养老中心
徐 焱
17.农保处
张文娟
8.信息中心
郝玲玲
18.基金监督处
鲁贤兵
9.职业技能中心
刘晓萌
 
19.调解仲裁处
韩立炳
10.交流中心
许 刚
20.监察执法局
郑 飞
杭州人才招聘11.培训中心
张世乐
21.人事处
吴 夕
12.劳动能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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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离退休处
杨保安
 
 
23.机关党委
李少华
 
 
24.纪检监察室
张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