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暂行办法
(讨论稿,20107月)
为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关于做好厅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6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皖人办发【200956号)等文件精神,并根据主管部门核准的《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岗位设置管
理制度,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制度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根据我校获准的编制总数及各类各级岗位比例,结合实际,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设置学校岗位总量及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2、按需设岗、精简效能。岗位设置必须首先满足我校办学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3、结构合理、突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各类岗位及同类岗位不同等级的比例,突出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上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4、科学规划、逐步到位。坚持从实际出发,岗位设置必须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必须为学校长远发展留有空间。
二、实施范围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均属本《办法》的实施范围。
三、岗位类别
根据规定,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三种。
(一)专业技术岗位,区分主辅系列,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1、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为教学岗位,包括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实验等两个职称系列。教学岗位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教学单位的科学研究等。
2、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包括教育管理研究、工程、图书资料、档案、新闻、出版、卫生、翻译、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小教(幼儿)等职称系列。
)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设备维修维护、后勤保障与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等级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四级、七级、十级、十三级为本级职务最低等级。
按照岗位管理权限,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级岗位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三级及以下岗位由学校自主组织聘任。
(二)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其中我校设置7个等级,校级正职、校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依次对应三至九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普通工不分等级。
五、岗位核定
(一)岗位核定
根据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事业编制数和获准的《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设置1895个岗位,分为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其中: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478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8%, 其中主系列11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80%,辅系列29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20%;管理岗位设置265个,占学校岗位总量1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152个,占学校岗位总量8%岗位设置数,如下表。
项目
岗位总数
专业技术岗位数
管理岗位数
工勤技能岗位数
总数
主系列岗位
辅系列岗位
岗位设置数
1895
1478
1182
296
265
152
(二)岗位数量分解
1、专业技术岗位
1478个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四个职务层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其中主系列1182个、辅系列296个。正高级岗位185个(其中辅系列14个)、副高级岗位422个(其中辅系列68个)、中级岗位649个(其中辅系列118个)、初级岗位222个(其中辅系列96个)。具体设置,如下表。
主系列
层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数量
171
354
531
126
比例
14.5%
30.0%
45.0%
10.5%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数量
0
17
51
103
70
142
142
159
213
159
63
63
0
比例
0
10%
30%
60%
20%
40%
40%
30%
40%
30%
2023年报考公务员50%
50%
0
辅系列
层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数量
14
68
118
96
比例
5%
23%
40%
32%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数量
0
0
5
9
14
27
27
35
48
35
48
48
0
比例
0
0
40%
60%
20%
40%
40%
30%
40%
30%
50%
50%
0
2、管理岗位
265个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9个)和普通管理岗位(256个)。领导管理岗位和处级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普通管理岗位的比例及设置,如下表。
层级
五级(处级正职)
六级(处级副职)
七级(科级正职)
八级(科级副职)
九级(科员)
数量
46
55
62
47
46
比例
40%
30%
30%
在管理岗位总量内,设置政工专业职务岗位55个(约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1%),其中高级6个、中级17个、初级32个。具体设置,如下表。
层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数量
6
17
32
设置比例
11%
31%
58%
控制比例
10%
30%
60%
等级
在职研究生是不是很水
十一
十二
十三
数量
1
2
3
5
7
5
16
安徽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16
0
设置比例
17%
33%
50%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
30%
40%
30%
50%
50%
0
控制比例
20%
40%
40%
30%
40%
30%
50%
50%
3、工勤技能岗位
152个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设置,如下表。
技术工岗位
普通工岗位
层级
数量
2
8
52
68
22
0
九一人才网最新招聘比例
1%
5%
34%
45%
15%
六、岗位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的晋级或聘任,即分级聘任,是实行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是指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经“以聘代评”受聘人员经学校同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按照分级聘任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评议(评审)和主管部门认定,重新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学校聘任并兑现岗位工资。
(一)为稳妥实施首次岗位聘用工作,本《办法》暂不下达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岗位数(编制数),待上级主管部门新的编制核定办法出台后,根据教学单位专业(学科2021事业单位职位表)的实际需要,适时编制并分解全校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岗位数(编制数),但全校各单位(部门)必须增强编制意识,注重用人效益,在有限且偏紧的编制内充分保障高学历教学科研人员的及时补充。
(二)岗位晋级与聘任的聘期期满后,学校依据《聘用合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的依据,并重新核定各单位(部门)岗位数(编制数),使全校各级各类岗位结构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三)各类人员受聘上岗,必须签订《聘用合同》,相关事项,另行规定。
七、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核定全校岗位数量,解决聘用过程中的各种特殊问题,审定各
类各级岗位聘用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以下简称“聘管办”),负责岗位管理、聘用、考核的日常工作和首次聘用的组织工作等。
()校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评聘委员会
成立校“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评聘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主要由直接晋升三级岗位的教授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议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和六级岗位的晋级人选,审议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七级岗位的聘任人选,审查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等级岗位的晋级或聘任人选。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管理岗位评聘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评聘委员会。
(三)基层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委员会
以教学单位为单位,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成立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本单位申请岗位晋级或岗位聘任人选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的内容包括思
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工作态度、教学质量、工作量大小等方面,将评议合格人员(合格以上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为合格)推荐至相应的评聘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相应委员会。
(四)教授专家委员会
各院(部)成立教授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议院(部)行政提出的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方案,评议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提出晋级或聘任各级职务岗位相应等级人选的意见(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予以推荐)。
八、岗位聘用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表》和用于公示的《业绩成果清单》(不再提供原始材料或复印材料)。《申报表》由聘管办汇总后转各相关单位。
(二)评议
1、所在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委员会”组织评议。
2、所在单位“教授专家委员会”组织评议。
专业技术职务辅系列岗位的评议,参照本程序进行。相关事项,另行规定
(三)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上述评议结果及晋级或聘任的意见,决定后报告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辅系列岗位,经聘管办汇总、审查后,进入下一程序。
(四)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的方案。
(五)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终审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的方案。
(六)学校对岗位晋级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印发聘文。
(八)签订《聘用合同》。
(九)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兑现工资待遇。
九、申诉与仲裁
成立聘用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工作中出现的申诉或投诉进行仲裁。
(一)在晋级或聘任信息、结果的公示期内,教职工有权对相关人选的情况及考核结果、相关工作机构的工作等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