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
【公布日期】2017.01.22
【字 号】财综[2017]47号
【施行日期】2017.01.22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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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编办
  2017年1月22日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查询入口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分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明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角定位、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
  二是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注重进一步规范目录编制、购买机制、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操作事项审批管理适当简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按规定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强化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宣传、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财务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政策衔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非师范类专业考教师资格证最新政策
  完善政策措施,健全购买机制,规范预算管理,探索绩效评价,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定位。按照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合理定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明确相关要求。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比照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完成剥离行政职能改革后,应当根据新的分类情况执行相应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因履职需要购买辅助性服务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保障和管理,强化公益属性,有效发挥政府举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2021年省考什么时候报名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根据条件逐步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力量公平竞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4.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在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应当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
  5.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待分类明确后,再按上述定位实施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情况,对事业单位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类别及职能定位执行相应政策。
  (二)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2020年底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可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
  1.将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梳理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将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行政主管部门对清单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予以明确,纳入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照《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688号)要求,报经同级财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联合发文确定,作为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依据。
英语四级报名  部分省直单位、市县已编制出台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但尚未将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购买服务事项纳入的,可暂时维持不变,待今后对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时,再按上述审批程序,将有关购买服务事项纳入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所需经费同级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行政主管部门应按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对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的审核,将相关项目支出由事业单位调整至部门本级预算,与部门本级预算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将部门申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同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