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数据统计规范及就业方案管理办法
一、统计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
二、统计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实行分阶段统计管理办法,每年61日前实行毕业生签约率统计,61日至8法律资格证报考条件31日实行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毕业生签约率统计依据是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劳动合同等,以及实际掌握的毕业生签约情况;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依据是截至每年831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
三、统计方法
(一)就业率(签约率)分研究生(博士、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三个层次统计。
(二)列入统计范围的毕业去向与审核要求
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27科研助理
46应征义务兵
50国家基层项目(西部志愿、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村官)
51地方基层项目(社区民生、人才储备)
70待就业
71不就业拟升学
72其他暂不就业
75自主创业
76自由职业
80升学
85出国、出境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分以下几种情形:
a.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区外部分地域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审批;
b.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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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d.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回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
e.部队招收士官。
建立以上录用关系的,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如接收户档关系,报到证可开到工作单位;不接收则派遣回生源地主管部门。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录入办法:毕业去向选“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选择“工作单位”。接收户档的单位,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去就业地报到”,“派遣单位名称”字段与“工作单位”一致;不接收户档的单位,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入“派遣单位名称”和“派遣单位所在地”。
旗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企业(不包括个体)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的,毕业去向一律按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报到证签发类别依照上述原则可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或“到就业地报到”。
旗县级及以上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就业的,毕业去向一律按“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回生源地报到”。
属于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到代理/托管地报到”,“派遣单位名称”填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2、签订《劳动合同书》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如接收户档,报到证可开到用人单位;不接收则派遣回生源地主管部门。
录入办法:毕业去向选“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选择“工作单位”。如派遣至单位,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去就业地报到”,“派遣单位名称”字段与“工作单位”一致;如派遣至生源地主管部门,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回生源地报到”,系统自动填入“派遣单位名称”和“派遣单位所在地”。属于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到代理/托管地报到”,“派遣单位名称”填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3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以下几种情形:
a.2823初级会计报名入口旗县级以下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
    b.旗县级以下级别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c.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
录入办法:毕业去向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
4、定向、委培及在职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原单位就业。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报到证开到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属于自治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办理报到证的,可开至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不计入就业率,录入办法参照未就业毕业生。
在职毕业生(仅限研究生)依据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在职毕业生情况表”办理就业手续。
录入办法:报到证开到单位的参照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录入办法,未落实单位的参照未就业毕业生录入办法。2020年吉林省公务员报名
5、参加国家、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列入就业率统计范围,将报到证开到服务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