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4.10.15
【字 号】苏卫办[2004]42号
【施行日期】2004.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的通知
(苏卫办〔2004〕42号)
国考缴费流程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的请示》(院发[2004] 15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
  此复。
  附件:《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章程公务员专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江苏省人民医院
、江苏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和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经协商决定组建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以提高集团成员的竞争力,更好地为人民众健康服务。为规范集团运行,制订本章程。
教师节庆祝活动  第二条 集团组建的原则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专业做强、人尽其才、独立经营、实现双赢。
  第三条 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以省人民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和人才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成员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发挥集团优势,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集团适时扩大规模,吸收新的集团成员。
  第四条 本集团定名为: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住所: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第五条 集团为非法人组织。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各成员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变,资产管理和财政补助渠道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第六条 集团的成立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报省政府批准。
  集团的终止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动议,并经理事会同意后,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报省政府批准。
第二章 集团管理机构
  第七条 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理事会由集团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其成员可以连任。理事会理事实行委派制。现阶段,由省人民医院委派3人,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和省级机关医院各委派2人组成理事会。集团吸收新成员时,原则上新的成员单位均可委派1名理事,但理事总数应为单数。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4名。理事长由省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担任,副理事长分别由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和省级机关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省人民医院的代表担任。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理事会下设集团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其人选由省人民医院提名,理事会决定。集团其它内设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由理事会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需要决定。
  第八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理事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二)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集团事务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
  (三)统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专业科室设置、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重要人才的引进。
  (四)统一组织科研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的合作攻关。
  (五)统筹安排集团成员单位拟调整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组织集团成员单位业务管理的资源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通用制度。建立集团内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依据有关规定制定集团内临床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参加药品集中招标。
  (七)协调并统一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特化。
  (八)组织集团成员单位的后勤保障系统资源共享。
  (九)决定集团办事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决定集团管理经费的使用。对新成员单位加入、成员单位退出、集团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章程。
  (十一)决定集团成员单位协商一致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在省卫生厅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理事会的决策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平等协商、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
  理事会决议由理事会会议作出。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三章 集团成员
  第十条 志愿加入集团的二、三级医疗机构,须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的成员,并报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国家考试网首页 集团成员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集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2022江苏公务员岗位目录  (一)以独立法人资格自主运营、自主管理。
  (二)以集团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三)在集团内共享有关资源。
  (四)成员单位可增挂“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医院”的牌子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五)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六)理事会决议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集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维护集团的声誉和利益。
  (三)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平等协商,加强沟通。
  (四)按规定交纳集团管理经费。
  (五)理事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人员调整后,其党团、工会组织活动等由岗位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集团全体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并报省卫生厅批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集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动议并经理事会同意,报省卫生厅批准。
  第十七条 集团理事会可以根据本章程原则制定有关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集团理事会召集集团成员单位共同商定。
  第十九条央企招聘 集团管理经费由各成员单位共同负担,原则上按业务收入的相应比例缴纳。集团管理经费由理事会统一管理。集团办事机构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