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问题答疑
根据原国⼟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办法(试⾏)>的通知》(国⼟资规〔2015〕6号,以下简称《公⽰办法》),要求改⾰矿业权年检制度,推⾏企业信息公⽰、社会监督、主管部门随机抽查和“⿊名单”管理制度,促进矿业权⼈更好地履⾏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矿产资源,形成政府监管、企业⾃治、社会监督、信⽤约束的新格局。
为提⾼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质量,提⾼公⽰率,针对矿业权⼈在历年信息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公⽰办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实施指南》,我们梳理了关于公⽰办法、信息公⽰两部分共117个问题,按照⼀问⼀答的形式,进⼀步解释说明了填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供⼴⼤矿业权⼈在填报时参考。
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查询⼀、公⽰办法
1.为什么要实⾏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
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由原国⼟资源部对矿业权年检制度改⾰的⼀项重要举措。
2.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是2015年9⽉,由原国⼟资源部印发的《公⽰办法》。
3.矿业权⼈在信息公⽰实地核查中的职责是什么
广东自考报名时间是按照《公⽰办法》要求填报矿业权⼈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公⽰,对填报公⽰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配合⾃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等。
4.如何注册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账号
矿业权⼈在⾃然资源部和省级⾃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站到“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系统”,在右上⾓选“矿权⼈登录”,账号为矿业权⼈企业信⽤代码,设置密码就可以了。
5.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时间如何规定的
《公⽰办法》规定,每年1⽉1⽇—3⽉31⽇为公⽰期。2021年为1⽉1⽇—4⽉30⽇。
6.哪种情形要列⼊异常名录
有下列情形之⼀的要列⼊异常名录: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1)截⾄3⽉31⽇(2021年为4⽉30⽇),矿业权⼈未按规定公⽰上⼀年度信息的。
(2)矿业权⼈所公⽰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矿业权⼈未履⾏法定义务或履⾏法定义务不到位的。
7.哪种情形可移出异常名录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移出异常名录:
(1)因“矿业权⼈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公⽰年度信息”被列⼊异常名录,已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信息并公⽰。
(2)因“矿业权⼈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异常名录,已更正并公⽰。
(3)因“矿业权⼈未履⾏法定义务或履⾏法定义务不到位”被列⼊异常名录,已按规定履⾏义务并公⽰。
8.移出异常名录程序有哪些
矿业权⼈被列⼊异常名录之⽇起3年内符合移出条件的,向⾃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填报《核查情况表》,对于符合移出条件的,⾃然资源主管部门履⾏相关程序后通过信息公⽰系统公⽰,将其移出异常名录。
9.哪种情形要列⼊严重违法名单
矿业权⼈被列⼊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照《公⽰办法》要求改正并公⽰信息的。
10.哪种情形下可移出严重违法名单
矿业权⼈⾃被列⼊严重违法名单之⽇起满5年未再发⽣下列规定情形:
(1)截⾄年度信息填报结束之⽇,矿业权⼈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公⽰年度信息。
(2)⾃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3)⾃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并查实矿业权⼈未履⾏法定义务或履⾏法定义务不到位。
11.移出严重违法名单程序有哪些
矿业权⼈被列⼊严重违法名单之⽇起满5年后,认为符合移出条件的,向作出决定的⾃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移出严重违法名单申请表》。⾃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填写《核查情况表》,对于符合移出条件的,⾃然资源主管部门履⾏相关程序后通过信息公⽰系统公⽰,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名单。
12.矿业权⼈被列⼊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有哪些后果
⾃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然资源资⾦专项审批、⾃然资源领域⼯程招投标、国有⼟地出让、矿业权申请审批、授予荣誉称号等⼯作中,将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结果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矿业权⼈被列⼊异常名录的依法予以限制,对矿业权⼈被列⼊严重违法名单的依法予以禁⼊。
矿业权⼈被列⼊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违法违规⾏为进⾏处罚。
13.矿业权⼈对被列⼊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有异议的怎么办
可以⾃公⽰之⽇起20⽇内向做出决定的⾃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实情况后的20个⼯作⽇内,将核实结果反馈申请⼈。
⼆、信息公⽰
本部分内容是根据公⽰信息表逐项进⾏解答。
(⼀)勘查信息(探矿权)
14.探矿权基本信息公⽰哪些内容
探矿权基本信息包括勘查许可证号、矿业权⼈名称、所在⾏政区、探矿权⼈地址、勘查项⽬名称、地理位置、勘查⾯积、拐点坐标、有效期限、勘查单位名称、勘查单位地址、发证机关和发证时间共13项内容。
以上内容根据当年的《勘查许可证》证载信息填报就可以了。
15.勘查合作⽅名称怎么填报
依次填写与探矿权⼈合作探矿的单位或者⾃然⼈名称。如果勘查合作⽅较多,限填写五个主要的合作⽅,并填写相应的股权⽐例和出资⽅式;如⽆勘查合作⽅,选择“⽆勘查合作⽅”下拉菜单,股权⽐例和出资⽅式不再填写(系统设置关联,选择“⽆勘查合作⽅”后,“股权⽐例”、“出资⽅式”⾃动变为不可填项)。
16.登记勘查矿种怎么填报
填报勘查许可证项⽬名称中的主矿种名称,若勘查许可证项⽬名称中未载明矿种,填写登记管理机关认定的矿种。
17.实际勘查矿种怎么填报
填报实际勘查⼯作中作为勘查对象的所有矿种(设置下拉菜单)。实际勘查矿种应该与勘查⼯作成果报告(总结)中描述的勘查矿种⼀致。
18.勘查实施⽅案计划总投资怎么填报
填报勘查许可证本次有效期初提交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案》中预算的计划勘查投⼊总额(如中期有调整的,按调整后备案的⽅案填报)。
19.勘查实施⽅案计划当年投资怎么填报
填报《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案》中预算的当年度勘查投⼊⾦额。
20.当年实际勘查投资怎么填报
填报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勘查投⼊⾦额。
(实地核查时根据勘查⼯作总结、勘查决算书中的数据进⾏核对,要求数据完全⼀致;该数据须有相应的票据⽀持。)
21.规定年度最低勘查投资额怎么填报
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按探矿权有效⾯积计算最低勘查投⼊,探矿权设⽴第1年,每平⽅公⾥2000元;探矿权设⽴第2年,每平⽅公⾥5000元;探矿权设⽴3年及以上,每平⽅公⾥10000元。探矿权⼈和⾃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了勘查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最低勘查投⼊。
22.是否完成勘查进度怎么填报
根据“当年完成主要实物⼯作量及投⼊技术⼒量”对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案》中确定的勘查⼯作量和投⼊技术⼒量,确定是否完成勘查进度,完成勘查进度的选“是”,否则选“否”。
23.是否存在越界勘查怎么填报
存在超出勘查区块范围进⾏勘查作业情形的,选“是”,否则选“否”。
24.是否在项⽬所在地县级⾃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开⼯情况或项⽬报备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条“探矿权⼈应当⾃领取勘查许可证之⽇起6个⽉内开始施⼯;在开始勘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作的部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情况。”探矿权⼈在项⽬所在地县级⾃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开⼯情况或项⽬报备的,选“是”,否则选“否”。
25.是否存在以采代探怎么填报
探矿权⼈以持有勘查许可证实施采矿⾏为的,选“是”,否则选“否”。
26.是否受到⾃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处罚怎么填报
探矿权⼈受到⾃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处罚的,选“是”,并扫描上传所有处罚⽂件;否则选“否”。
中公网校课程入口
27.受到处罚整改是否到位怎么填报
探矿权⼈受到处罚后进⾏整改到位的,选“是”,否则选“否”。
28.是否对共伴⽣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怎么填报
填报在勘查⼯作中对共伴⽣矿产资源是否进⾏了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进⾏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选“是”,否则
会计初级怎么报名
选“否”。
29.勘查作业完毕后,是否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
《中华⼈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探矿权⼈在勘查作业完毕后,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的,选“是”,否则选“否”。对于勘查作业尚未完毕的项⽬,选“勘查作业尚未完毕”。
30.探矿权使⽤费怎么填报
现称“探矿权占⽤费”。填报实际缴纳的当年度探矿权使⽤费(占⽤费)数额。
31.探矿权价款怎么填报
现称“探矿权出让收益”。填报探矿权⼈当年度或全部实际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价款)数额。
32.当年勘查投资及资⾦分项核算公⽰表怎么填报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按实际情况填报:
中央财政:填写中央财政⽤于当年度勘查投⼊的经费数额。
地⽅财政:填写地⽅财政⽤于当年度勘查投⼊的经费数额。
国内企事业单位:填写当年完成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投⼊地质勘查⼯作的资⾦,也包含港澳台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现汇、实物(折资)和技术等投⼊地质勘查⼯作资⾦。
涉外企业:填写当年完成投⼊地质勘查⼯作的资⾦数额。
其他:填写除上述类型以外的,⽤于当年度勘查投⼊的经费数额。
(2)分项核算:
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物化探、钻探、⼭地⼯程、岩矿测试、其他地质⼯作、⼯地建筑、综合研究和其它共11项内容,公⽰当年度⽤于上述⼯作分项的地质勘查经费数额。
33.当年完成主要实物⼯作量怎么填报
钻探(⽶)、坑探(⽶)、槽探(⽶)、浅井(⽶)、其它:
当年计划:依据《勘查实施⽅案》中设计的当年度相应⼯作量进⾏填报。
实际完成:依据⼯作报告(总结)中当年度勘查⼯作实际完成的相应⼯作量逐⼀填报。
实际完成:依据⼯作报告(总结)中当年度勘查⼯作实际完成的相应⼯作量逐⼀填报。
34.投⼊⼈员数量怎么填报
填报当年实际参加该项⽬的实际技术⼈员数。
35.年度⼯作量(⼈/⽉)怎么填报
填报当年实际参加该项⽬的实际技术⼈员⼈/⽉数。
36.探矿权⼈需要说明事项
填写探矿权⼈认为对以上内容有必要做进⼀步说明、或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
37.勘查成果名称怎么填报
依据当年度完成的地质勘查报告名称进⾏填报。
38.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矿产资源怎么填报
分别为完成勘探、详查、普查精度要求的⼯作,估算的资源量。根据勘查成果中的数据进⾏核实。
(资源储量的分类可参考《⾃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备新⽼分类标准数据转换⼯作的通知》(⾃然资办函〔2020〕1370号)进⾏转换。)
(⼆)开采项⽬(采矿权)
39.采矿权许可证号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权许可证》上载明的证号。
40.采矿权⼈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采矿权⼈名称全称。
41.组织机构代码怎么填报
填写矿业权⼈组织机构代码或统⼀社会信⽤代码,如果矿业权⼈为⾃然⼈,须填写营业执照编码或税务登记证编码。
42.矿⼭名称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矿⼭名称全称。
43.经济类型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经济类型(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正确的经济类型)。
44.开采矿种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开采主矿种。
45.开采⽅式怎么填报
填写《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开采⽅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