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镇消防安全工作约谈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消防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我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是指镇人民政府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未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按时完成重大消防专项工作的,以及镇政府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其他情形,对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的负责人,依照本制度进行约谈,并视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提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和措施。
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制度不替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有关责任追究。
第三条  实行约谈督办制度应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约谈督办按下列规定负责:
(一)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全镇有关单位(包括镇属生产经营单位、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约谈,并实施专项督办。
(二)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约谈,并实施专项督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根据情况实施专项督办: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app哪个好(一)发生1人以上死亡、较大以上损失(1000万元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火灾事故单位的责任人和该单位的所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接受约谈。
(二)列入重点整治范围的单位(行业)发生火灾,或连续两年发生2次以上同类生产性火灾事故的,镇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接受约谈。
教资面试报名时间2021下半年(三)未按时完成省、市、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任务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不力的以及在整治过程中未按照工作计划实施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接受约谈。
四川成人高考网(四)重大消防专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接受约谈,经上级机关多次督促仍不改正的,所属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受约谈。
(五)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一年内第2次被约谈,或因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
(六)未完成县政府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或者未落实文件要求的,镇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接受约谈。中国烟草公司招聘信息
(七)镇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视情况确定约谈对象。
第六条  约谈督办由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可邀请政府督查办、公安、监察、安监、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技术专家组成约谈小组,并可根据需要成立专项督办小组。
被约谈人是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由镇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约谈小组组长。
公务员法试题库及答案被约谈人是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委会、部门责任人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消防工作的担任约谈小组组长。被约谈人是镇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约谈小组组长。
第七条  约谈内容。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排名(一)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约谈。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的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和承诺。
(二)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约谈。重点听取被约谈责任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时限、资金筹措及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
(三)对重大消防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约谈。听取被约谈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包括针对该项工作的消防组织机构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