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
文章属性 山东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4.03.17
【字 号】吉建管字[2004]7号
【施行日期】2004.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华图事业单位吉林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
(吉建管字[2004]7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人事部、建设部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及建设部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建市函〔2004〕56号),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和条件(二)中的各一项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本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
山西高考招生网2020作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28年。
  2、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2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23年。
  3、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8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20年。
  (二)、工程业绩:
  1、主持完成大型工程(见附件2,下同)总承包1项或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以上。
全国计算机考试报名入口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以上。
  3、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以上。
  4、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表》包括6项内容:
  1、基本情况
  2、从事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3、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主要业绩
  4、学习培训情况
三个代表是指  5、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或规范
  6、各级审核意见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证明材料》(见附件4)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包括6项内容:
  1、身份证;
  2、学历或学位证书;
  3、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
  5、工程业绩(包括: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承包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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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如果报送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需提供该标准的封面、目录和有编制人员名单的页面。
  (三)、《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
  (四)、《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人员明细表》(见附件6)。
  三、 考核认定申报程序
  由申报人向所属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经建设厅会同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国家推荐;最后由国家核准认定。
  申报业绩涉及交通、水利和通信等专业的,由省建设厅会同相关专业厅局审核其业绩材料。
  四、考核认定申报时间
  2004年4月10日前由企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建设厅。
  2004年4月30日前报送国家。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词语解释
  1、在职在编人员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省人事厅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和聘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颁发的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是指由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和人事教育司共同用印,或建设部人事司用印的证书。
  4、申报专业是指《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规定的14个建造师专业。申请人根据本人工程业绩情况选择其中某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学历学位取得的时间不作要求,只要是在申报日之前取得的有效证书都可以。
  6、大型工程是指符合《各专业大型工程标准一览表》(见附件2)中列明的工程。
  7、工程总承包是指受发包商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管理,或至少应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实施管理。
  8、施工总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9、施工承包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或有关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申报表》一律在中国建造师网(v)的“建造师考核认定系统”电子表格内填写并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实行书面材料和网上同时报送。进入“建造师考核认定系统”需要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锁”。无此锁的需向建设部信息中心购买“建造师申报审核锁”。
  2、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负责审查《证明材料》的原件是否属实、是否与复印件一致,经查实后,在《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每一页加盖企业印章。
  3、工程业绩按合同考核,不同专业业绩可以累计。涉及两个以上专业时,其所申报专业的业绩应超过业绩总数量的二分之一。每项工程业绩仅限一人使用。
  4、申报人涉及工作调动,其业绩属原单位的,须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5、申报材料中有关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写。
  6、申请人必须在《申报表》书面材料封面“申请人姓名”一栏中手写签名。
  7、《申报表》、《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申报表》首页与尾页用A3纸合印后折成A4,其它内容页按顺序夹放其中装订;《证明材料》封面用150克深兰皮纹纸平装,不加装塑料面膜,首页内容印在封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