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共2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纳税信用等级适用M级的企业是()。
A.新设立企业
B.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为D的企业
C.实际生产经营期1年以上不满3年的企业
D.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且指标得分60分以下企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信用评价。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事项后,应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时间为()。
A.当月15日内
B.次月30日内
C.次月15日内
D.当月30日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3.下列不属于税务师执业原则的是( )。
A.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
B.公益性原则
C.独立公正原则
D.自愿委托原则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税务师的执业原则。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依法涉税专业服务原则、独立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
4.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
湖南普通话成绩查询A.30
B.10
C.45
D.15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人的义务。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5.对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服务是( )。
A.涉税鉴征
B.纳税申报代理
C.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D.纳税情况审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涉税鉴证业务。涉税鉴证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接受行政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指派本机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对被鉴证方纳税人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
6.下列行为中,可能构成犯罪的是( )。
A.纳税人逃避纳税
B.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
C.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D.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
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应借记资产成本而非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种是( )。
A.房产税
2021年国家公务员岗位招录B.城镇土地使用税
C.车船税
D.车辆购置税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选项ABC,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8.企业从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这是()。
A.成本分难协议
B.受控外国企业
C.预约定价安排
D.资本弱化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资本弱化管理。选项A,是约定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选项B,受控外国企业,是指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国家,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选项C,预约定价安排主要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9.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的是( )。
A、2019年因未按期申报被税务机关处罚过的纳税人
B、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
C、曾取得过异常扣税凭证的纳税人
D、经税务局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自2020年2月1日起,下列两类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①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②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
10.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差额征税的是( )。
A、金融商品转让
B、劳务派遣
C、出租不动产
D、将购买的房屋销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差额纳税的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是全额纳税,不适用差额纳税规定。
11.税务机关对单价不超过( )元生活必需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A、10000
B、6000
C、8000
D、500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税款征收的措施。不在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范围之内的有: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12.下列各项中,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是( )
A、律师事务所
B、会计师事务所
C、税务师事务所
D、咨询公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涉税鉴证业务。涉税鉴证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接受行政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指派本机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对被鉴证方纳税人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和说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咨询公司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
13.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 )科目核算。
A、预交增值税
B、应交增值税
C、简易计税
D、未交增税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选项ACD,为一般纳税人核算增值税时涉及的相关科目。
14.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 )年内追征税款。
A、5
B、1
C、2
D、3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追征税款权。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
15.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单独填报《个税经营所得纳税表格A表》,依据( )填报。河南省考职位表在哪里看
A.应税所得表
B.留存利润表
C.小企业会计准则
D.资产负债表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纳税申报的内容,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单独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它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月填报并附送有关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长葛市教育局
16.下列专项附加扣除中,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的是( )。
A.子女教育
B.大病医疗
C.赡养老人
D.住房贷款利息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除大病医疗以外,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可由纳税人选择在预扣预缴税款时进行扣除。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17.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申请人知晓税务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
A.60
B.15河南省人力资源网站
C.30
D.45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简答题 (共5题,每题8分,共40分。)
1.G公司为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2018年从一般纳税人B公司购买灯具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G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取得专票进行认证抵扣,将不含税价在成本费用中列支。2019年6月G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B公司2019年初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认为其2018年从B公司取得专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故要求G公司将已抵扣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灯具成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调整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补缴税款,以上补缴的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G公司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审核申请,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说明进项税额抵扣与支出税前扣除合理,认为不应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要求:
(1)判断G公司相关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G公司相关处理正确。理由:B公司走逃,其开出的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凭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G公司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且提出核实申请的时限(5日内)符合要求。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2)若税务机关人认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不合规凭证,G公司提供什么资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答案】
G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②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③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④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⑤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⑥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2.我国居民王某,咨询其适合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1)年初未及时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是否可以在后续月份提交相关材料后要求单位对之前月份未足额扣除的进行补扣。
【参考答案】可以的。扣缴单位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纳税人就按月享受到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纳税人2018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答案】不可以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中规定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能够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所以2019年前取得证书是不能够
考试报名系统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