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法律中国农业银行网申入口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狭义的法律则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
法的创制:也称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
法的适用:法的适用,是法的实现的另一种形式。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于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国家保证法的实施的重要形式。
法律解释:广义的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作必要说明。狭义的法律解释是国家机关的专有活动,
只有被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法律解释。
违法:是指具有一定主体资格的公民或组织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应当予以追究的行为。
法律渊源:作为法理学的专门术语,法律渊源通常指法律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编纂,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文件按照一定标准(如制定时间顺序、涉及问题性质)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法律汇编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最常见的形式,它不仅可以为人们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便利,而且往往是法典纂的必要准备。
法典编纂:也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
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从事某种行为以及要求国家或其他公民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
义务: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法人:法人是民法中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另一类民事主体,是为法律所拟制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物权;是权利主体对物直接支配并排队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民法中最基本的一种财产权,反映了财产以及对财产的支配关系。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为实现自己一定利益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即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遗产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垄断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
刑罚: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强制措施。
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一人所犯的数个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的条件。犯罪构成的理论在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审判程序制度。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诉讼参加人:是指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参加到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和类似诉讼当事人地位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行政法制监督:是现代国家关于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驶职权,履行职责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依法实行的监督制度,是行政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保障环节。
知识产权:是指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依照法律所产生的权利,或者说是指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特定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标:即商品的标记,俗称牌子,是附置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上的,由文字,图形,字
母,数字,三维标记,颜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将一生产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经济法:经济法是20世纪兴起并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它是国家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参与和管理的产物。
上市公司:是指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称发盘,出价或报价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一旦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二、简答题
1、法的本质、特征、作用及分类
本质:(国二成绩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3)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是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量作为最后保证手段的法律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之内具有普遍的约束性(5)法有严格程序规定,具有程序性。
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阶级统治职能,法的社会公共职能。
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公法和私法、国内法和国际法。
2、法律解释按不同标准可分为哪些种类
1)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2)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3)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和历史解释。
3、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及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基本原则:司法公正和效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试述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分类
法律责任分为:根据责任的内容不同可以分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根据责任的程序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根据责任的人数不同,可以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根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最常用的分类标准,是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分刑事责任、民现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
法律制裁分为:(1)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3)行政制裁,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4)违宪制裁,指对违宪行为实施的一种国家强制性惩罚措施。2022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5、试述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分类。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分类。凡是采用相同的方法来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主要法律部门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议论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婚姻法、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
6、试述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不同的层次,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等等。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渊源体系中居于主要地位。这是由我国国家和法律的本质决定的。同时,改革开放后英美法律文化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而且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地理,文化差异较大,国情比较复杂,这使得当代中国形成了自己独具特的法律渊源。
7、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包括主体、客体和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的内容。
8、宪法的特征
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法2)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宪法是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9电气考研最好考的211、试述建国后我国宪法的发展阶段
19499月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且有很多错误和缺陷的宪法;1978年宪法虽经1979年和1980年两次局部修改,但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因此,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1982年宪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1982年宪法曾经过三次修正。
10、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1)选举权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
举并用的原则;(4)差额选举原则;(5)无记名投票原则。
11、试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及职权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职权:第一,、监督宪法的实施。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第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第四,最高监督权。第五,决定国家生活中重大问题的职权。第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022安徽省公务员成绩查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它隶属于全国人大,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大对其的监督。
职权:第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及立法权。第二,解释法律。第三,监督权。第四,任免权。第五,对国家生活的重大问题的决定权。此外,全国人大常委还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12、试述我国的国体政体是什么。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3、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基本原则:民事主题地位平等原则,民事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14、试述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被撤销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在宣告死亡期间依法进行的民事行为,他人不得主张无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法继承其财产的公民和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已不存在的,因予适当补偿。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的财产,可以不予返还。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
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5、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国考不限专业职位表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违法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