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03:收入总额(★★★)(P172)
3.转让财产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省考
6.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解释】如果交易合同或者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公考职位表在哪里查
8.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解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均以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接受捐赠收入以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解释】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和其他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3)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例题1•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2017年)
A.将货物用于广告
B.将货物用于捐赠
C.将货物用于偿债
D.将货物用于赞助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2015年)
A.转让专利权收入
B.债务重组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ABCD
【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财产收入的有(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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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销售原材料取得的收入
B.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C.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收入;(2)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按照出租人实际收到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实际收到利润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B
【例题5•判断题】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收入按照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19年)
【答案】×
考点0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P174)
【解释】(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活动带来的收入(如财政拨款),理论上就不应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2)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给予的税收优惠。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解释1】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解释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解释3】自2018年9月20日起,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020年新增)
【解释4】自2018年9月10日起,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020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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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5】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解释】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解释】对于上述第(2)、(3)条:(1)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2)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①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②不足12个月的,征税。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2017年)
A.接受捐赠收入
B.国债利息收入
C.销售货物收入
D.财政拨款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属于应税收入;(2)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3)选项D:属于不征税收入。
【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2017年)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接受捐赠收入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2)选项D:属于应税收入。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2018年)
A.国债利息收入
B.违约金收入
C.股息收入
D.财政拨款收入
【答案】D
【解析】(1)选项A:属于免税收入;(2)选项BC:属于应税收入。
【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2018年)
A.财政拨款收入
B.转让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
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并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答案】C
【解析】(1)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2)选项B:属于应税收入;(3)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考点05: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P176)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贵州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入口(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释】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党组织工作经费
(1)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保险费
(1)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不得扣除。
(4)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6)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