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能划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6.08.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06.08.28
国家公务员局调剂专题网站【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护师考试资格要求条件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能划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不断适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我局机关处室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经我局研究,并报经市编办批准 (《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教育局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批复》市编办发[2006]98号),市教育局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天津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撤销高教师范处,成立高教师训处;
  二、撤销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成立发展规划处和教育资金管理处,将原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承担的教育系统内部行业审计工作划归纪检监察室;
  三、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更名为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处,划入基础教育处的德育教育职能。
  四、撤销宣传教育处,将宣传教育职能分解到办公室、政治工作处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处;
  五、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分别承担的社会力量办学审批职能划归政策法规处。
  调整后,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如下: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局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图书资料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会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育教学专业档案工作,指导和负责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接待工作。
  政治工作处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处级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理论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和妇女工作;
负责党的隶属关系在市教育局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的创建和支教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性报刊的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录用、军转干部安置、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等;管理西安市人民教师教育奖励基金,联系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工作。
  安全保卫处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
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等组织人员的处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教育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拟订有关综合性、政策性文稿;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应诉、申诉及其它法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
  发展规划处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各级各类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学和企事业办学改制的调研、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教育资金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教育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高教师训处
  负责管理市属高等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系统教师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和审核区、县教师进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2021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指导和管理中等师范、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县级职教中心和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制度改革和政策制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和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职业中学和成人中专的学籍、学
历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查、评估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强区县的创建工作。银行招聘考试难不难
  基础教育处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和高中会考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综合管理中小学科技、劳动技能、人口、青春期、环境保护、安全教育、电化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协助督导部门进行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及企事业的办学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处
  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教材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学校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工
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大型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学校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艺术教育教学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教育督导室(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指导区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纪委监察室(按市纪发〔2002〕7号文件规定设置)
  监督检查局机关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受理局机关、直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查处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教育系统内部行业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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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