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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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9.01.02
【字 号】合高管〔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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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9.0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高管〔2019〕19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合作园区,各直属企业,有关驻区单位
  《合肥高新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日
 
合肥高新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管理新机制,发挥全区“一盘棋”优势,集中力量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有效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各类问题,结合高新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扩大有效投入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区重大项目调度工作流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打造全区重点项目的“信息中心”和“调度中心”,有效推进全区重大项目早落地签约、早开工建设、早建成投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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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本办法所管理重大项目包含省市“大新专”项目(以下简称“大新专”项目)、区级重大项目、中央企业合作发展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央企”项目)等。
 
今年考研时间12月几日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 高新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决定,研究确定区重大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区重大项目的组织领导,确定区年度重大项目以及申报省市大新专项目的名单,审定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重大项目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区重大项目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经济贸易局,由管委会分管经贸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济贸易局主要负责人、建设发展局主要负责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招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区重大项目调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负责按职能职责为重大项目提供支持,优先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项目类型
  第八条 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大”是指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包项目。“新”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是指各专业类重大项目。
  第九条  纳入市“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市“大新专”项目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四大产业和创新创业工程、城市建设工程、城乡统筹工程、生态文明工程、文化强市工程、幸福城市工程六大工程。
  第十条 区级重大项目。除列入省市大新专项目库计划项目,当年新签约或新落户的对高新区经济发展带动效应显著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区重点增产扩能项目、名校名所创新平台与名企研发平台项目、集成电路项目、区大建设重点项目以及领导小组决定列入的重大项目等。
  第十一条  央企项目。央企项目是指与中央直管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国家部委监管企业、高校院所、地方国资委(除安徽)监管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的重大项目。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网上录入申报及在线管理。完善高新区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打造成为全区重大项目的“信息中心”,实现全面及时统计、分级报送管理和有效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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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上录入。各成员单位通过区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省市“大新专”项目和区级重大项目的录入。原则上通过选址会项目和重点签约项目必须在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
  (二)部门审查。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在谈和服务的项目进行初选并审查相关材料。
  (三)统筹初核。办公室在综合、审核各部门申报材料后,提出高新区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计划库(初选)和区级重点项目,并征求各部门意见调整完善。
  (四)会议审议。组织召开高新区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计划和区级重大项目审定会议,
审定高新区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和区级重大项目计划,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在全区公布。四川2023上半年教师公招报名
  (五)定期报送。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项目申报人员,每月25日前登录区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当月项目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开工和储备项目应当及时上传项目相关节点信息文件,及时录入新落户高新区的重大项目。
  第十三条 项目分级调度管理。完善“分专业、分部门、分层级”的项目调度推进机制。继续坚持“专题调度会议——月度调度会议——双月调度会议”三级调度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提请分管副组长就专题调度会中难点问题召开月度调度会议;办公室负责提请组长召开双月调度会议,调度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以及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题调度会议。针对持续推进的相关重大项目,各成员单位可按需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会议由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持,项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为相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调度。
  (二)月度调度会议。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为各相关部门负责的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及区级重大项目调度,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
  (三)双月调度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副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为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及区级重大项目调度。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加强沟通协调。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汇总拟定当年省市“大新专”项目和区级重大项目并建立项目库;定期组织召开双月调度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议定事项及时抄送相关责任单位,做好跟踪调度和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