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南宁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8.05.16
【字 号】
【施行日期】1998.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23初会报名入口>公务员体能测试标准男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南宁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南宁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办公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六日
  南宁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mba报名任免原则
  (一)任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三)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四)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
  (一)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
  市、县(区)人事局(人事与劳动局)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任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市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办、局的副主任、副局长,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相当职务。
  (三)县(区)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办、局的副主任、副局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国家公务员职务。
2022湖南高考招生网  (四)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任免的科级领导职务和科级非领导职务,报市人事局备案。
  三、任职
  (一)国家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任命职务。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交流调入国家机关的;
  3、转换职位的;
  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5、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
  6、其他原因需要任命的。
  (二)拟任命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具备拟任职务的条件。
  (三)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四)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
  3、对拟任科级职务的人选任命意见和考核情况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市、县(区)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经同级党委同意提名,由市、县(区)人事部门代本级人民政府起草文件,以政府名义发文。
  5、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
  (五)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应同时在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内确定或调整其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并由市、县(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
  四、免职
  (一)国家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
  1、转换职位的;
  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省考题库及答案解析
  5、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
  6、退休的;
  7、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二)免去国家公务员职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3、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三)国家公务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023考研国家分数线一览表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5、死亡的。
  (四)国家公务员被免职后,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