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职务并行规定》心得体会六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在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基础上革故鼎新,日臻完善,将公务员的晋升之路由职务“独木桥”拓展为职务与职级晋升“立交桥”,为基层公务员打破成长的“天花板”,展现了新气象,体现了新理念,显现了新价值,值得我们为此点赞。
        过去,职务晋升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由于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数越少,基层公务员往往面临着晋升通道狭窄等难题,难以得到晋升为“领导”的微小机会,在乡镇或街道工作了几十年,也许直到退休也还仅仅是个科员。职务上不去,职级没希望,导致部分基层公务员成分沉默的“堵点”,封闭着内心,埋没了理想,磨灭了奋斗的底。
        这不仅仅是部分基层公务员内心的垂问,这也是过去迟迟难解的命题,在曙光初现的时代潮流下,必须勇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清徐县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有序,扎实开展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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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执行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搞变通,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主动发声,组织召开了实施动员会,深入解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统一干部思想,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正能量;另一方面,针对不同身份干部的实际情况,深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产生攀比、侥幸心理,使各层级的人员对上级精神都有正确理解,对个别距晋级条件“只差一点点”的人员,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解释、情况说明和思想疏导,做到让晋级干部舒心,暂时没有晋级的干部也不灰心。
考研22年国家线        二、严肃审核把关,规范实施步骤。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出了“五界定、一核查”的甄别方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打折、不跑偏。“五个界定”就是界定单位、界定范围、界定人员身份、界定工资变化、界定任职时间,“一个核查”就是核查范围内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这一方法,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
的编制、公务员登记、职务层次、任职年限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界定和区分,做到了身份界定明确、政策边界清晰、待遇落实准确。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对各单位上报的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完成初核后,及时通知呈报单位。各单位召开干部大会,对符合晋级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组织部、人社局研究后,审批兑现。
        三、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为了确保中央政策落实到位,该县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做到“三不”,不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自行变更晋升职级条件,不自行提高职级待遇,与中央精神不一致的“土政策”立即纠正,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单位协调配合,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让公务员更有干事创业精气神。在过去,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往往面临晋升通
道狭窄等困境,基层公务员很难得到晋升的机会,在乡镇工作了几十年,也许退休还是个科员。想要依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公务员的待遇,难以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之工资待遇与职务级别直接挂钩,有的干部到退休都没被提拔,工资自然也就提不上去,工作中难免产生消极情绪。
        二是职务与职级,不仅决定着公职人员的薪酬收入,同时也影响到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关系到公职人员能否尽心尽力的工作,是否脚踏实地的服务众。但长期以来,职务与职级却存在着不并行的“老瘸腿”问题,一只脚长一只脚短,一只脚快一只脚慢,从而导致走不快、走不远。拖慢了部分公职人员进步的速度,消磨了一些公职人员工作的热情。
        三是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管理科学化,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之前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了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提
高选人用人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结合能从更深更广的层面加强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管理,科学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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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激不奋,水不激不跃。近日,中央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让公务员晋升走进春天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落到实处,关键是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让并行规定焕发生机与活力,成为引领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源头活水”。
        【篇三】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指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待遇及分类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凸显正确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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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教师招聘2022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着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贯彻正确用人导向。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从严从优选拔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有利于解决了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问题,树立了激励导向。
        二是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有利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建立起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的制度,体现对公务员工作的重视和对干部的关心,坚定了公务员奉献岗位、服务社会的信心。
        三是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奖惩并举,鼓励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争创业绩,营造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篇四】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指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安排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待遇及分类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
合考虑,凸显正确的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着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贯彻正确用人导向。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从严从优选拔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有利于解决了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问题,树立了激励导向。
        二是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有利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建立起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的制度,体现对公务员工作的重视和对干部的关心,坚定了公务员奉献岗位、服务社会的信心。
        三是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奖惩并举,鼓励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争创业绩,营造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篇五】
        适当增加非领导职务层级和职数,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中发[2006]9号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文件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担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每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晋升一个级别.这两项规定有利于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矛盾,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但新的工资制度已经运行近7年,级别与工资等生活待遇适当挂钩的具体政策尚未出台,基层公务员反映强烈.为此,建议:一是对县、乡担任党政正职连续10年以上领导的,经考核合格,可明确为副巡视员、副调研员,有利这些领导安心基层一线工作,消除地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市、县、乡公务员任职达一定年限的可以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工资等待遇(年度考核称职),即担任科员满10年的可以享受副主任科员的工资等生活待遇;任职副主任科员(含副科级职务)满10年以上的可享受主任科员的工资等生活待遇;任职主任科员(含正科级职务)满10年以上的可享受副调研员的工资等生活待遇,依次类推.而这种待遇的提高不受职数限制,也不列入同级干部管理,将提高工资待遇与干部的任用管理适当脱钩.如果一个24岁女大学毕业生录用到乡镇工作,即使一直无法解决职务问题,只要其每年考核称职,正常晋级,
那么在她55周岁退休时,可享受副调研员的工资等生活待遇.这样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工作年限相同的公务员因机构规格的不同,导致其职务晋升的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平衡问题.这对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无疑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