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9.02.25
【字 号】渝府办〔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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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5日
 
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招网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按照国家关于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的要求和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大会的具体安排,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标,对照建城函〔2018〕65号文件要求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等原则,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
  (二)试点范围和目标。
漳州考试报名系统  试点范围是主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试点工作目标是探索建立源头排放控制有力、密闭运输监管严格、消纳处置利用规范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确保到2019年底试点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和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5%,综合利用率达到65%,主城区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以建筑垃圾产量分析、收运设备配置和处理设施落地建设规划为重点,结合实际编制《重庆市主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确保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实施。
  (二)出台配套标准规范。
  研究制定《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程》《重庆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技术规程》《重庆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意见》等配套标准,形成较好的建筑垃圾治理政策标准体系。
  (三)治理存量建筑垃圾。
  1.摸底排查。主城各区按属地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存量建筑垃圾(未规范处置、无序堆放的建筑垃圾)摸底调查,并按底数清、数据准和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建立台账。一建报考条件有哪些
  2.全面治理。根据排查情况,主城各区按照“一处一台账一措施”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存量
建筑垃圾的体量、位置及周围环境等各种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资金来源和完成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妥善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存量建筑垃圾不超过500立方米的点位要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其他存量建筑垃圾点位应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主城各区于2019年4月底前填写《主城区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计划表》并报送市城管局。
  3.对标销号。按照治理一处、核实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严格对标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成效复核和销号工作。主城各区完成治理的点位要及时报市城管局复核销号,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细分工程渣土填埋场、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场、装修垃圾填埋场等不同功能,完善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主城区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8座工程渣土填埋场、1座工程垃圾及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在2020年底前,完成10座建筑装修垃圾分选场、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装修垃圾填埋场由市环卫集团在建设洛碛垃圾应急填埋场时配套建设),逐步实现装修垃圾收运全覆盖。
  渝中区因条件限制未建设配套设施,其建筑垃圾由主城其他区处置,其他区应给予支持并服从市城管局调配。
  (五)建立监管平台。
  依托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